EN
https://www.gov.cn/

贵州:全力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017-06-26 09:31 来源: 贵州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按照省委、省政府就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6月23日,省减灾委员会向各级减灾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趋势分析,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洪涝、滑坡、山体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及其他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要规范启动预警响应,加密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频率,滚动预测预报,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社区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等重大险情隐患的,要采取一切手段让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知晓预警信息,提前紧急疏散、转移和撤离,做好避灾工作。要进一步做好防灾备灾工作,扎实做好灾害救助人员、资金、物资等各项准备。要抓紧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通知》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加强并提高灾害应急处置水平。各级民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等主要涉灾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灾情信息管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互通,认真执行灾情会商制度,协同做好灾情的统计汇总,为救灾救助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要视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确保发生灾害,抢险人员、救援物资迅速到位,尽快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记者 杨唯)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任晶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