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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确定今年为“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

2017-06-28 09:00 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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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省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巡视员丁喜中介绍,省委、省政府把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起草制定深化年活动实施意见。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刘国中均对《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起草作出了具体部署,副省长李晋修、金育辉先后5次对《意见》内容进行专题研究。6月12日,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意见》。

《意见》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重大举措,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总纲,也是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意见》共分5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第二部分是深化责任落实,压实责任制度;第三部分是深化法治建设,严格执法监督;第四部分是深化综合治理,防范事故发生;第五部分是深化基础建设,提升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优化机制、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水平。(记者 孙寰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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