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8月起辽宁省生活用电分档电量增加

2017-07-14 09:48 来源: 辽宁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下月起全省生活用电分档电量增加
各档电量电价不变 居民用电负担有所减轻

7月13日,省物价局发布消息,8月1日起,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分档电量将调整。调整后,各档电量的电价不变,但各档的电量增加,居民的用电负担将会有所减轻。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量逐年增加,2012年确定的我省阶梯电价分档电量已不能适应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需求。为引导居民合理用电,减轻群众负担,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分档电量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增加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电量,第一档电量由原来的每户每月0—180千瓦时上调至0—22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由原来的每户每月181—280千瓦时上调至221—31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由原来的280千瓦时及以上调至311千瓦时及以上。

调整后,各档电量的电价不变,还是原来的第一档电价每千瓦时0.5元,第二档电价每千瓦时0.55元,第三档电价每千瓦时0.8元。阶梯电价仍以年用电量为计算周期。

省物价局价格一处负责人表示,居民用电阶梯分档电量调整后,居民用电负担会有所下降。目前一般城市家庭的月用电量基本在300千瓦时左右,如果以月用电量350千瓦时的用户为例,调整前,全年电费为2412元,调整后全年电费为2298元,减少了114元,减幅为4.7%。(记者 孔爱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