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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67件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接受合法性审查

2017-08-06 13:14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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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件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接受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成为政府决策重要环节

日前,我省发布《江西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我省11个设区市都被赋予了地方立法权,67件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已成为政府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立法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目前,各设区市政府均已着手或已经成立政府立法工作机构,拟订或出台了立法工作规则,立法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同时,我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重点加强经济、民生、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领域立法,全年共完成立法项目14件,取得了较好的立法效果;切实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打破部门起草立法项目草案的单一模式,有效拓宽了立法渠道;更加注重立法实效,做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关工作,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梳理细化,汇编《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2016年)》。

依法决策水平稳步提升。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制定相关重大行政决策时,积极为公众参与提供机会和平台,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切实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2016年,对《江西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67件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179件。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已成为我省政府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政府权力运行更加有序公正。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了《江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全面完成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6年底,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全省双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69.3%以上。(记者 陈斌华 实习生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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