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河北廊坊:列出“负面清单”
为“亲、清”政商关系“导航”

2017-08-18 16:26 来源: 新华社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新华社石家庄8月18日电(记者 齐雷杰)针对当前政商交往存在的问题,河北廊坊市近日出台《廊坊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办法(试行)》,列出了政商交往的“负面清单”,全面厘清政商交往边界,为机关人员违规行为戴上了“紧箍咒”,也画出了政商交往“导航图”。

政商之间“勾肩搭背,官商勾结”,或“清而不亲,为官不为”,都有违政商“亲”“清”交往之道。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廊坊市提出,机关单位人员应坦荡真诚同企业交往,为其排忧解难,不搞权钱交易,并就优化政务服务提出明确要求;企业及其负责人应积极主动沟通交流,遵纪守法办企业。

针对机关单位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企业交往中“权力寻租、吃拿卡要”和“为官不为”等问题,廊坊划定10条红线,要求其不得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加企业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由企业为单位或个人“买单”;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利益;干预和插手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等。

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意见列出8类负面清单,包括不得为谋取非法利益给予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赠予其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为其代持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或安排其挂名领薪;不得为其理财;不得以赌博或其他方式输送利益;不得违规安排离职辞职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企业任职;不得以不正当渠道或非法手段影响机关单位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公务执行等。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于士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