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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017-09-09 08:14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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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新津县、攀枝花市西区、合江县、什邡市、盐亭县、青川县、万源市、西昌市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8个试点县(市、区)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8个方面开展试点。试点工作主要围绕四方面任务展开:一是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二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动态调整。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

试点工作于2018年8月底前结束。我省将建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试点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实行“统一领导,分项管理”,对推动不力的部门和地方将追究责任。(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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