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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印发实施两项旅游厕所管理规定

2017-09-11 10:20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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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省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旅游厕所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我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9月8日,省旅游发展委制定并印发了《山东省旅游厕所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旅游厕所管理与服务规范》。

文件要求,旅游厕所应当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环境协调、卫生适用、因地制宜、经济美观、文化特色、人本理念”的原则,进行规划;围绕“数量充足、干净无味、管理有效、实用免费”的目标,进行建设。要兼顾实用性与美观性,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和城市品质,在建筑风格、色调等方面要与周边的环境有机融合、与周边的建筑风格相融共生。并鼓励技术创新,推出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积极推进生态技术应用,倡导科技建厕与管厕,全面提升厕所科技应用水平。

文件还要求,旅游厕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免费开放,不得随意停用。旅游厕所因设施故障等原因确需临时停用的,管理维护责任人应当公示停用期限,并及时维修。除水、电设施故障外,一般应当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使用。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管理维护责任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满足用厕需求。(记者 刘兵)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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