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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新规强化信访工作问责

2017-09-11 19:2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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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9月11日电(记者 梁书斌)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信访工作的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充实完善,强化了信访工作问责。

据黑龙江省信访局副局长陈文利介绍,去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实施细则更加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

细则的适用主体更加广泛明确,既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又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同时要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也要参照本细则执行。

细则的责任内容更加明晰,首次对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解决工作实践中理解不一、难以界定和把握不准的问题。对信访工作督查的主体、内容、频率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细则责任追究情形更加细化。中办国办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应当追究信访工作责任的6种情形,在这个基础上,细则具体细化为12种情形。

据黑龙江省信访局副巡视员谭星波介绍,细则的出台,对于全面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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