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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擅自对农村公路进行施工将最高罚款5万元

2017-10-02 15:2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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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10月2日电(记者 邹欣媛 刘飞)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前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条例规定,擅自对农村公路进行施工将最高罚款5万元。

按照条例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对农村公路进行施工活动的,包括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设施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及其用地;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利用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等行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宁夏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条例提出,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永久性非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等行为,最高罚款3万元;责令期满未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条例还规定超限超载车辆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违者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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