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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察“回头看”

2017-10-12 10:02 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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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巩固大检查阶段性成果,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搞好整改,省安委会日前决定,10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察“回头看”。

此次督察主要对8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11督导组督导、9月国务院安委会第19综合督查组督查以及省政府7个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察组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突出对矿山、危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多发、隐患高发、非法违法行为频发的重点区域进行督察和暗访。

为确保“回头看”的顺利实施和实际成效,在省政府7个综合督察组原有组成人员的基础上,每个组再增配2名省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主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对所督察地区和部门及相关企业单位按问题清单进行督察督导、暗查暗访、整改复查、现场执法、责任追究、媒体曝光。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单位牢固树立“大检查永远在路上,隐患排查治理没有终点”的理念,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大检查之后出现事故“回潮”现象。特别针对进入四季度天气逐渐转冷,加之目前煤炭、化工品市场行情较好、利润较高,年末各地都在抢经济指标的完成,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而忽视安全的情况,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把“保安全、保稳定”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工作统筹,狠抓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强化跟踪督导、逐项核查,如实为督察组提供第一手材料。各督察组对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的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检查验收。重点看隐患是否整改,整改完成是否彻底,未完成整改的是否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工作能否经得起专家验收等。对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立即停工停产,坚决把各类事故风险控制在形成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执法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以及执法不严格的,依法依规处理,把严肃追责问责落到实处;对在党的“十九大”召开特殊关键时期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上限处罚、提格追责,真正起到震慑效果;认真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不干扰各地区正常工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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