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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强化两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017-10-12 15:41 来源: 海洋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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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日前对取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核准”和“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后的监管措施提出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为规范化学消油剂的使用,取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核准”后,拟采取以下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化学消油剂使用规定及相关标准配备、使用消油剂。企业应做好化学消油剂购买、保存、使用、报废登记台账制度。使用消油剂后,企业应主动将时间、地点、用量、使用方式报告海洋主管部门。二是加强化学消油剂质量监管。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海洋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对海上平台储存的化学消油剂进行抽样检验,并通过政务网站公布化学消油剂名录、牌号及检测结果。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海洋主管部门开展现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企业消油剂管理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消油剂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为规范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作业行为,取消“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后,拟采取以下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加强事中监管。要求建设单位在拆除或改作他用作业5个工作日前报告海洋主管部门。作业过程中,海洋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如果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则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对于将海洋工程擅自拆除或改作他用的,海洋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记者 王自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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