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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3%

2017-10-19 11:36 来源: 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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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87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4630亿元,增长7.8%。

2017年1-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178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7751亿元,增长8.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6164亿元,同比增长1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706亿元,增长11.5%。1-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25592亿元,同比增长1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7586亿元,增长12.1%。

按消费类型分,9月份,餐饮收入3317亿元,同比增长10.2%;商品零售27553亿元,增长10.4%。1-9月份,餐饮收入28427亿元,同比增长11.0%;商品零售234751亿元,增长10.3%。

在商品零售中,9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3774亿元,同比增长7.9%。1-9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10717亿元,同比增长8.5%。

2017年1-9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48787亿元,同比增长34.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6826亿元,增长29.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0%;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29.3%、19.2%和32.5%。

2017年1-9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2%、5.6%、10.0%和8.0%。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7年9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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