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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明年将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政策

2017-11-10 09:22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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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启动,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相关报名升学时间和要求。

据了解,从2018年起,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开始实施,将由全市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采用一档多投招录办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该负责人称,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6月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时间为11月13日至22日,明年3月举行考试。

“有意报考飞行学员的考生可在就读的中学关注报名通知。”该负责人介绍,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可开展民航招飞工作的院校包括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滨州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等11所。

保送生政策一般在12月底或第二年1月初公布,目前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港澳高校招生的大致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目前,在内地招生的18所港澳高校有两种招生方式:一种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2所高校采用的统招方式;另一种是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和澳门大学等6所澳门高校采用的独立招生方式。

此外,想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的学生注意,考生参加艺术测试合格后,可在高考中享受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可进入普通专业学习,并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文艺排练和演出。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全国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共90所,其中77所高校面向全国招生。从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原则上不应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高校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记者 匡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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