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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街道乡镇将建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

2017-11-15 07:57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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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区级执法部门下移执法重心到基层
街道乡镇将建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

日前,本市召开在全市加强街道乡镇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建设推广部署会。据悉,本市将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区级执法部门将下移执法重心到基层,按“区属、街管、街用”的原则,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和人员,真正做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

撒“芝麻盐儿”不如“抱团执法”

什刹海地区地处老城区、文保区,又是老北京居民区,地区乱象不少。且这里“春夏秋天划船、冬天冰上运动”,一年到头无淡季,景区完全开放,旺季日游客量高达22万人次,公共安全压力大。在景区,经常是一个问题涉及辖区的多个部门,各自为战的分散式执法常常成了到处撒“芝麻盐儿”,效果不明显。但如果“抱团执法”,往往效果显著。

什刹海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不少酒吧每逢下午四五点钟就在店外摆桌,占道经营。单靠城管一家根本“收不动”,往往是执法队员前脚走,后脚桌子又摆出来了。

为了让问题更有效解决,西城区整合执法资源,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今年,地区成立了街道和什刹海景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当遇到酒吧占道经营的举报后,即以中心的名义对违规对象发放通知单,要求其自行整改。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中心就将组织所驻的公安、城管、工商、食药等多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出动,对占道经营等问题联合现场整治。这样,店铺门口的干净整洁得到了保持。

街乡镇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

今后,什刹海地区建设综合执法实体化平台的经验将在全市进一步推广。

此次部署会明确,今后属地街道乡镇要根据辖区实际,整合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对辖区综合执法负总责,统一执法管理、统一调度指挥。同时,区级执法部门要下移执法重心,按“区属、街管、街用”的原则,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和人员。

全市街道乡镇将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实体化的综合执法中心,实现现场办公场所、力量配置、制度机制、人员责任、问题解决的“五个实”。

据悉,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建立街乡统筹,由基层公安、城管、工商、交通、食药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该中心主任主要由街道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街道乡镇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公安、城管、工商、交通、食药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地区突出问题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比如城南四区空气污染问题较重,就可以将环保部门纳入,辖区内有水域的就可以将水务部门纳入等。各街乡根据自己辖区的特点“精准组建”。

综合执法中心统一调度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力量,依据自身职责和法定权限在辖区内开展综合执法活动。范围包括属地辖区内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基层执法部门参与的执法活动;属地党委政府确定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的综合整治和行政执法检查;上级安排的综合执法工作等。加强综合执法,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强化执法效果。

执法部门选派骨干驻扎

成立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后,各相关执法部门要选派执法骨干力量,驻守参与综合执法活动。

派驻人员可分为常驻和非常驻两类,涉及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环境秩序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以及本地区某类问题突出、执法频率较高的部门应选派常驻人员,其他执法部门可选派非常驻人员,按综合执法行动统一安排,参与执法活动。

同时,还要建立综合执法中心日常值守制度。日常应留有规定数量的常驻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执法工作。非常驻人员按工作重心调度随时到位。中心还要举行日常会商和定期会商,布置执法任务。

同时,还要运用大数据技术等,提高综合执法智能化水平,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提升预警预防预测能力。

在发挥好专业执法力量基础上,还要配齐综合执法辅助力量,健全保安、巡防队、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发动群众力量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治理,鼓励群众举报投诉,依靠社会共同监督,形成城市“共治”合力。(记者 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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