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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刷脸办税”成现实

2017-11-28 09:11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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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的不少纳税人发现,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上多了一台高清拍摄仪,办税窗口前也时常可见纳税人正襟危坐的场景。原来,这是舟山国税应实名办税之需,对纳税人进行现场身份信息采集。11月起,纳税人实名办理国税业务在舟山开始推行。今后,通过实名信息比对的纳税人将不再要求出示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只要刷一下身份证,并采集人像,就可快捷验证身份信息,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实现“刷脸办税”。

舟山国税部门设置了信息采集高清摄像头和身份认证系统,对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比对、确认,然后上传至实名办税系统数据库。实名验证通过后,纳税人每一次办税,只需刷下身份证,对着摄像头核对人脸,即可办理相关业务,省时又省力。据悉,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国税部门取消了大量审批事项,部分不具备业务能力的办税人员,以及极少数意图规避税法谋取不当利益者的出现,增加了涉税风险。

“实名办税能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处处受限’。”舟山市国税局征管处处长陈玲菊告诉笔者,推行实名办税,不仅能防止个别不法分子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或利用虚假身份虚假注册并套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还能防止自身信息被他人冒用从事涉税违法行为,进一步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健全了社会征信体系。

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舟山国税部门设置了实名办税过渡期,过渡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关键纳税人的关键业务须实名办理,即2017年10月1日后设立登记的纳税人、被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被确定为4类的纳税人、需要监控的风险企业等5类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种类、限额核定与调整,以及发票领用、缴销等3类业务时,须实名验证。“过渡期结束以后,也就是从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的全部涉税业务均须实名办税。”陈玲菊说。

据介绍,在提交身份信息时,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均可视为有效身份证件。若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除了需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要提供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在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后,若已采集的纳税人办税人员发生变更或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移动电话号码)等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刘波涛 郑凯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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