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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年起降低产权交易等收费标准

2017-12-12 09:45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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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省降低 产权交易等收费标准
今年已累计为企业减负超210亿元

记者11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对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进行结构性调整,并降低收费标准,降幅在20%-60%之间,预计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700多万元。自明年起,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也将降低,预计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亿元。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对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进行了重新清理,对政策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在国有产权交易活动中,按协议方式交易的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将由原来的差额费率3档计费调整为差额费率7档计费,并将原先的2‰和1‰收费比率递减降低到2‰-0.4‰之间。对竞价方式交易的计费金额由原来的固定费率计费,调整为将计费金额分为基础价(底价)和溢价两个部分,其中基础价(底价)部分调整为按差额费率3档计费,标准由原先的1%降低到0.8%-0.4%之间,溢价部分调整为固定费率计费,标准由原先的1%降低到0.6%。以省产权交易所为例,2015年-2017年实际收入7229万元,按新标准测算减少收入2311万元,年平均降幅在32%。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价格部门推进清费降本减负,价格政策效应持续显现。截至目前,在去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过99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又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过210亿元。包括:7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降低我省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83分,年减少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约71亿元;先后取消、停征、转出、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超过80项,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10亿元;出台船舶过闸费和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前8个月累计降低物流企业成本28亿元。(吉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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