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广西深化用海改革打造向海经济

2017-12-12 10:11 来源: 广西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1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北部湾办、海洋和渔业厅、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用海管海能力,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用海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广西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化用海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此举将充分释放“海”的潜力,打造向海经济,加快海洋强区建设,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改革之前,原有的管理体制存在种种弊端,制约了向海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为:用海服务保障能力亟待提高;集约节约用海落实效果不够理想;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相关体制机制建设滞后;海洋生态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海上联合监管难以形成合力和长效机制,打击违法用海的行为效果欠佳。

此次推出的多项改革措施,其中“多规衔接”和建立自治区沿海岸线和涉海规划协调会商制度等,首开全国先河,得到国家有关部委肯定。此次改革亮点纷呈:“多规衔接”解决了我区涉海规划之间不协调的问题,理清规划层级之间、规划主体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规划海域空间布局;联合审核机制审核的内容扩大;创新了海洋生态管理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海水平,严格围填海指标管理,控制用海规模,完善指标体系;提高海上联合执法的效率。

据介绍,在新的发展阶段,人们要求更加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制度,同时更关注“山清水秀碧海蓝天”的优质生活环境,而《关于深化用海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则充分满足了这些需求。一方面,该《意见》着重在行政审批制度上制定措施,如“多规衔接”、联合审核机制、海域使用审批改革等;另一方面,《意见》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了更高更细的措施,如提出了海陆统筹、河海兼顾的一体化治理机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观测统一规范和标准,实现资源共享;推行近岸海域区域环境治理包干责任制,探索建立以海湾为单元,跨行政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探索开展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用海生态补偿办法,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建立健全红树林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明晰责任和权限;加强岸线管理,将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分解到沿海市县进行考核等。(记者 简文湘)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