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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下拨贵州3.4亿元救助金
主要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

2017-12-15 15:01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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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民政部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下达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多亿元,其中贵州获得3.432亿元。

据介绍,这笔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2017年12月—2018年5月)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各地要注意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并且补助标准不得低于中央补助标准。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今年以来,贵州先后发生大风冰雹、暴雨洪涝、滑坡塌方等多种自然灾害,尤以暴雨洪涝灾害为主,仅6月21日至28日一次暴雨洪涝灾害过程,全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97亿元,占上半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的53.3%。在灾害空间分布上,铜仁市、遵义市、毕节市和黔东南州部分地区暴雨洪涝灾情较为严重,部分地方重复受灾、灾情叠加。(记者 曾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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