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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意见》 支持豫企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

2017-12-21 09:04 来源: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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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河南省支持省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我省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专门出台的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我省将综合运用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等手段,初步建立起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涵盖全省的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政策支持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达25~30个,5个以上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达到申报国家确认考核条件,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成为我省加快国际产能合作、增加产品技术服务贸易进出口、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扩大河南制造和河南品牌影响力的重要带动和支撑。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里将统筹安排资金,对审核确认的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按照分类标准,采用以奖代补形式直接奖励省内实施企业,专项用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费用补助。我省支持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应为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企业建设的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应按照国家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有关规定,在境内完成对外直接投资备案(核准)手续,取得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后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在境外依据所在国法律完成相关登记注册手续,在境外设立有中资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

按照国家要求,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主要分为五种类型:加工制造型园区、资源利用型园区、农业产业型园区、商贸物流型园区、科技研发型园区。根据《意见》,我省鼓励企业自主决策,根据自身优势和所在国实际情况,进行其他类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探索和尝试。(记者 赵振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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