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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有新规

2017-12-24 11:25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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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日前修订出台《福建省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规自2017年12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新规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社会免费开放;对交付使用后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县级体育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规定落实免费开放政策。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鼓励有条件的运营单位在重大体育历史事件和重要节庆日等时间,向社会免费开放。

另外,政府服务购买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不得收费。无论是实行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只要属于公共体育设施,其运营单位都要实行明码标价和执行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记者 潘园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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