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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双向转诊管理规范出台

2018-01-10 10:09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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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017年12月18日获悉, 江西省分级诊疗实施政策历时半年征求意见,《江西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日前印发,明确了患者转诊标准、转诊程序、转诊原则及保障措施,力争形成合理有序的双向转诊格局。

双向转诊如何进行?省卫生计生委提出,医疗机构间要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双向转诊沟通机制,明确转诊流程、技术支持、双方责任义务,建立、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逐级上转”的原则实施转诊,急危重症可越级上转。

其中上转的病人,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上转单上报双向转诊办公室,可设置在医务科(处)或改革办公室。双向转诊办公室与上级机构联系并经同意后,由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等资料转送上级医院。

转入病人接上转单后在双向转诊办公室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双向转诊办公室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符合下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单上报双向转诊办公室,双向转诊办公室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同意后,由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转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记者 钟端浪)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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