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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地热水

2018-01-10 13:15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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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1月10日电(记者 付光宇)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出售地热水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地热水。

天津市地热资源分布面积达8700多平方千米。相关专家表示,随着天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的提高,保护压力逐渐加大,特别是历史上形成的地热开采单井利用后未经回灌直接排放,造成热储压力持续下降,直接影响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此外,出售地热水行为也将导致个别区域地面沉降,地热尾水排放还可能带来热污染问题。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天津市国土、水务部门相继接到多个区的群众举报和市人大代表来电,反映地热站售水造成资源浪费排放、售水场地扰民等问题。鉴于当前资源保护形势和热储压力下降趋势,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出售地热水等消耗性开采利用方式,确保应灌尽灌,实现保护性开发。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违规出售地热水专项行动,由各区国土、水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规出售地热水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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