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吉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
工作全面启动

2018-01-12 08:59 来源: 吉林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1月2日,《2018年吉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我省环保工作开年第一份文件正式印发,这标志着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全面启动。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方案》在以往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摸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立标定界情况,查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为后续开展清理整治奠定基础。

《方案》要求,各地市要按照列表全面核查并报送全地区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地级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情况、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清单和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

重视矢量边界信息被列为《方案》工作要点之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是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作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成果之一,承担保护区边界划分的技术单位通常拥有相应的矢量数据。对于经核实确未制作矢量边界信息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省环保厅组织各地及技术单位,根据保护区划分文件上的文字描述或拐点坐标,参照实地情况制作保护区矢量信息。

《方案》提出,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成立由环境监察、水环境管理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及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开展通力合作,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无遗漏。省环保厅将组织全覆盖式大督查,如发现部门间互相推诿、存在工作盲区,或者排查工作不实不细、漏报错报问题突出的,将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实施量化问责。

“此次排查工作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作为现场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将不定期调度通报各地专项排查工作进展。”省环保厅厅长常晓春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清理整治的责任主体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内部协调,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建档,实行问题清单管理。按照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的原则,提出问题分类意见和整治任务分工建议,为后续清理整治奠定基础。

目前,经排查,全省县级及以上在用和备用饮用水水源地60个,其中,地市级19个,县级41个。已经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批复的55个,完成设立界标标志的42个。

下一步,全省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设有排污口、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等违法活动,检查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是否设有排污口、是否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等活动的是否采取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有效措施。(记者刘姗姗 通讯员吕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