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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2018-01-12 12:41 来源: 河北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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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谋划 抓住关键 强力推进
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行政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合法性有效保障……2017年以来,河北省作为国务院确定的试点省份在全省范围内同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抓住关键,强力推进,全省各地各部门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9月5日至6日,全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期推介会在石家庄召开,对我省试点工作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加强组织领导 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省委书记王东峰和省长许勤都对试点推进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副省长徐建培多次对试点工作进行调度。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执行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全省以最高组织规格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同时,省政府迅速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也立即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专题会等形式,层层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明确改革试点任务和时间表,全省试点工作强势开局。

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推行三项制度不到位列为重点清理事项,共发现、通报问题9600多个,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由省委改革办、省法制办牵头,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强化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累计培训政府法制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13万人次。编发全省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简报22期,在《河北法制报》、河北法治网、省法制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步设立专栏,刊发各类信息300余条,形成浓厚改革氛围。

注重制度建设,构建完善制度体系

着力构建“1+3+2+4+5”制度体系,实现三项制度在各地各部门全覆盖。一是印发试点方案。我省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后,各地各部门均于2017年4月15日前制定印发具体试点方案,为试点工作推进提供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出台三个办法。制发《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均于2017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辑印《行政执法手册》5400余册,为执法人员落实三项制度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制发两个配套文件。《河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将各级执法部门分为A、B、C三类,要求A类部门执法记录仪配备不少于3人一台,B类部门不少于5人一台,C类部门根据执法需求配备。省编办、省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市县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级执法人员的1%,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的5%。四是编制四类文本。各级执法部门均于2017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各类《执法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执法服务指南》和执法文书样本,并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为部门实施三项制度提供程序指引。五是制作五项清单。各级执法部门均于2017年6月底前对本部门《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并向社会公开,为执法人员实施三项制度提供操作准则。

扭住关键环节,强力推进制度实施

我省重点围绕执法公示平台建设、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三个核心问题,大力夯实三项制度落实的信息化支撑、财政保障和人员基础。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在线下,要求各级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主动出示或佩带执法证件,各类办事大厅、服务窗口主动公示执法信息。在线上,要求各级执法部门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为依托,全部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据统计,全省共设立执法公示专栏5100多个。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各级执法部门分类别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和执法文书样本,严格按照案卷制作标准进行文字和音像记录,并按《河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据统计,2017年全省各级执法部门新配置执法记录仪25000多台,手持执法终端将近11000台,无人机150多台,摄像机、照相机等其他设备19600多台。

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各级执法部门分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法制审核流程图》,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配足配强法制审核人员。为确保三项制度与部门执法实际充分融合,划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及行政确认(工伤认定)七类执法行为,编制形成10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引》,对在各类执法实践中如何贯彻三项制度作出具体说明,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板。

立足执法实践,着力提高实施成效

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行政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各级执法部门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已成常态,各级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或佩带执法证件已成习惯。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事前公开内容45000多项、行政执法结果673万多个,其中约39%的行政处罚结果实现了执法决定的全文公开。为方便群众查询,我省共有360多个地方和部门积极创新公示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APP等新媒体方式公开执法信息。邯郸市、定州市、平乡县等地方和部门积极探索“挂证执法”,全程公示执法人员身份,方便群众识别与监督。二是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通过对各市及部分县(市、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抽查,目前各执法部门案卷制作较为规范,能够做到在程序启动、调查询问、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按要求进行文字记录,需要音像记录的能够包含照片、录像等音像记录资料,体现出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成效,实现了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行政执法合法性有效保障。各级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经过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同时,各地各部门法制审核力量有所增强,截至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共新增法制审核人员2900余人。四是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通过在执法行为的源头、过程和结果构建起相互衔接、配合的程序链条,有效保障执法行为的规范性,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利益。在对全省三项制度建设进行第三方评估过程中,通过对各地共计2.53万份调查样本进行问卷调查,受访群众表示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获取执法信息更加便利,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五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关口,加强各类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良好环境。在第三方评估中,受访群众表示三项制度试点以来,各级执法部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提升。(安红喜 刘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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