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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让异地就医参保人员
“跑腿”“垫支”成为历史

2018-01-25 10:37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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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跑腿”“垫支”成为历史
——2017年我省提前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综述

“感谢国家的好政策,为我们退休安置人员解决了大难题!”2017年3月31日10时许,从我省退休并在成都定居的患者朱兆邦在四川省成都航天医院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窗口办理了出院结算手续,成为我省首例通过国家人社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的患者。

2017年,成千上万名像朱兆邦一样的青海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以及异地长期居住、异地转诊等人员,凭借手中的社会保障卡,就可在全国各地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并可直接持卡结算,无需垫付现金再回参保地报销。从报销手续多、耗时长、患者垫付资金大,到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朱兆邦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亲历者之一。

这一切,得益于青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重大突破,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这项民生工程带来的便利。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提前部署,将此项工作列入我省医改重点任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医改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以减轻异地就医人员个人负担为着力点,更好地改善和保障民生为目标,历时9个月,圆满完成了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各项任务和工作,切实解决了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跑腿”“垫支”问题,以实际行动为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

推进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基本医疗保险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更加便民快捷服务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实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是省委省政府力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我省医改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克服未列入全国首批试点省份、资金人员技术力量不足、各项医改任务交织重叠等困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保证了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涉及政策措施、管理体制、标准规范、运行机制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诸多内容,无论哪一个环节有问题,都影响工作的整体推进。为此,一年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建设方案》,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经办流程》、《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根据国家“坚持先省内后跨省、先住院后门诊、先异地安置后转诊转院、先基本医保后补充保险”的原则和部署,确定了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三步走”的思路,明确了系统建设和对接、人员备案、社保卡管理、预付金拨付、组织实施等25项重点任务,并建立工作台账,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目标扎实推进工作。

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9月5日,我省实现了“两个全面”,即全面改造医保业务系统并建成我省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和全面开展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建设兵团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两个率先”,即2月28日,在全国率先完成首批预付金的拨付,7月18日,率先实现全省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工作;“两个全覆盖”,即全省120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备案范围覆盖所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

与此同时,全面发放社会保障卡524万张,提升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中的支撑能力,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卡异地用卡服务,确保异地就医人员持卡直接结算。

2017年,作为参保省,全省已上传备案人员信息69547人。全省参保人员在省外发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3515例,医疗总费用5965.6万元,基金支付费4506.4万元,平均支付比例75.5%。作为就医省,全省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120家,省外参保人员在我省发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13例,医疗总费用14.8万元,基金支付费用9.1万元,平均支付比例61.3%。(金玥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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