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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河北省将实施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2018-01-26 09:20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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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从省公安厅获悉,2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包括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大力推进自助通关服务,为自助通关旅客提供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服务。

按照新规,省内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全省范围内向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上述申请人就近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此外,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将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制证照片服务。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记者 尹翠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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