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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催化剂”推动2017年营改增减税超9000亿元

2018-02-01 19:2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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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胡璐、郁琼源)2017年我国税务部门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全年共减税9186亿元,比2016年增加3450亿元。

这是记者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去年营改增缘何新增减税较多?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介绍了政策背后的四个“催化剂”:

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2017年有四个月的翘尾减税;

二是2016年购进不动产进项税额当年抵扣60%,另外40%结转到2017年抵扣;

三是增值税税率四档改三档政策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7月至12月减税147亿元;

四是随着培训力度的加大和纳税人对政策熟悉度的增强,抵扣进一步增加。

同时,去年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扩围等税收优惠政策也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税务部门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共减税454亿元,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扩大到50万元,减税128亿元。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商业健康险税前扣除政策试点以及部分延续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合计减税200多亿元。

2017年税务部门还统筹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简化办税流程、缩减办税时间,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税务机关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纳税时间较上年压缩了52小时,排名提升32位。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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