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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8-02-05 10:32 来源: 海洋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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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建设 王宏、龚正出席 孙书贤、于国安代表双方签字

2月2日,国家海洋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济南签署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出席座谈会,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书贤,山东省政府副省长于国安代表双方签订了协议。

王宏对山东省委、省政府在海洋事业发展方面开展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高度赞赏,并向山东省长期以来对海洋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关于“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具体行动。下一步,双方要共同做好海洋督察工作,找出问题,明晰责任,督促整改;要坚持陆海统筹,重视以海定陆,推进山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试点工作;改进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加大对山东海洋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陆源污染源整治,推广实施“湾长制”, 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共建海洋国际合作平台,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龚正对国家海洋局长期以来给予山东海洋事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国家海洋局是国务院批复《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后,首个与山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国务院部门,对于推动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东将以此为契机,推进实施一批海洋领域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紧谋划山东海洋强省建设,出台山东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和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海洋领域各项改革,实施一批涉海重大项目。

根据协议,双方将开展一系列合作。在促进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创建海洋经济示范区、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海洋产业发展平台载体、开展金融支持海洋经济试点、建设北方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在推进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示范、开展海洋空间规划编制和修订、建设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推进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建设、开展国家公园(海洋类)体制改革、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等试点工作;在深化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与对外合作交流方面,开展海洋科技创新示范、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在加快山东省法治海洋建设方面,完善海洋法规制度、加强海洋行政执法监督。

国家海洋局、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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