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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营改增”累计减税192.9亿

2018-02-06 10:25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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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扎实做好营改增后续管理,全年共为增值税纳税人减税90.5亿元,营改增以来累计减税192.9亿元,“营改增”打通抵扣链条、扩大税基、拉长产业链的外溢效应有效发挥,支持了经济转型和企业发展。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全省83.8万户纳税人,减免税款32.4亿元。落实改善民生、鼓励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和支持三农等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125.8亿元。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20.3亿元,办理时限平均缩短近1/3。

数据显示,5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原油量价齐跌等不利因素,全力抓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累计完成国税收入5507.1亿元。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累计减免税款1182.3亿元,共办理出口退税131亿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抓好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带一路”建设。持续开展政策大辅导,通过各种渠道为各类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指引,帮助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全省国税工作重点敲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税收收入高质量增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进程、有序实施税收管理改革、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被列为2018年全省国税系统六项重点任务。全省国税工作会议明确,今年将继续落实好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工作要求,跟踪全省产业项目建设发展状况和实现税收情况,深化经济税源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评价,着力打造税收分析精品,从税收视角反映经济发展质量,及时提出国税部门的建议。全面落实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促进新动能成长、支持“三农”发展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好简并增值税税率、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等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及各类结构性减税措施。(王钊 记者 马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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