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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安理会应聚焦重点问题确保履职效果

2018-02-07 16:0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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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联合国2月6日电(记者 王建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马朝旭6日在安理会工作方法问题公开辩论会上表示,安理会应聚焦重点问题,确保履职效果。他同时强调,要坚持民主协商,确保集体决策。

马朝旭说,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安理会及其下属机构工作的根本性指导。《联合国宪章》对安理会和联合国其他机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安理会应集中资源和精力,重点处理好事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紧迫性议题,提高安理会行动实际效果。安理会讨论专题性议题时,应注重与联大、经社理事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统筹协调,各司其职,避免重复劳动。

他强调,安理会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磋商,力争达成协商一致,应确保安理会所有成员有充分时间对有关决议或主席声明草案进行研究。应尽量避免强行推动各方仍有分歧的草案,坚持最大限度寻求共识,维护安理会权威和团结。

马朝旭表示,安理会应注意倾听广大会员国,特别是当事国意见。中方支持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加强与区域组织协作,发挥区域组织处理本地区问题的经验及地域、历史、文化等优势。安理会应重视加强与维和行动出兵国沟通,利用维和工作组、出兵国会议等机制,与出兵国加强信息交流,并在部署维和行动及调整授权时重视听取出兵国的意见和关切。

在谈到安理会改革时,马朝旭表示,联大政府间谈判是广大会员国讨论安理会改革问题的主要平台,其主渠道作用应得到维护。中方重视安理会改革问题,支持安理会进行合理、必要改革,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提高安理会的权威和效率。

他说,中方愿继续同广大会员国一道在政府间谈判中坚持会员国主导原则,就安理会改革涉及的五大类问题进行耐心、民主协商,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并达成最广泛共识。人为设定改革时限、强推不成熟的改革方案或在不成熟条件下启动案文谈判,将损害政府间谈判的信誉,无助于会员国团结和政府间谈判的健康发展。

马朝旭强调,中方愿同各方共同总结创新,以实际行动支持安理会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安理会更加公正、高效、透明、民主地开展工作,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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