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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信局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通知

2018-02-12 10:33 来源: 测绘地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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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通知
国测发〔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2018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的贯彻实施年,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对《测绘法》重要作用的认识,全力推动《测绘法》确立的新职责新规定落地生根,引领和推动新时代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更加有所作为,根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和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测绘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在真正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测绘法》作为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基本法”,是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立局之本、事业之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测绘法》对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测绘法》是检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准。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测绘法》确立了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新职责新使命,是检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准。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贯彻落实《测绘法》提高到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新高度,对照《测绘法》全面贯彻落实好各项法定职责,在《测绘法》的引领下,全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二)《测绘法》是监督测绘地理信息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准则。行政机关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必须依法依规用权,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既不能“缺位”,更不能“越位”“错位”,决不允许乱作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都要以《测绘法》来监督是不是依法行政,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必须符合《测绘法》的要求,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要依据《测绘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规范管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测绘法》是考核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测绘地理信息相关职责的重要尺度。《测绘法》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测绘工作领导、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将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基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充分发挥地理国情监测成果作用、加强地图市场监管、鼓励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等法定职责,同时也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国务院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要求下,《测绘法》是考核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落实相关测绘地理信息职责的重要尺度。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把《测绘法》作为推进事业改革发展的有力武器,主动汇报,主动对接,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全面落实测绘地理信息相应的职责、机构、人员,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测绘法》是增强国家版图意识要求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依据。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直观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体现国家的政治主张。完整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公民对国家疆域的认可、认知和自觉维护的意识就是国家版图意识。《测绘法》对于增强公民国家版图意识做出了明确规定,维护国家统一和国家版图尊严也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问题地图”专项整治经验的同时,深刻思考“问题地图”的产生成因和监管的长效举措,坚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把学习、宣传、贯彻《测绘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国家版图意识的治本之策。

二、进一步在自觉学习《测绘法》上下功夫

自觉学习《测绘法》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测绘地理信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提升学好用好《测绘法》的意识,严格按照《测绘法》进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一)通过学习《测绘法》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各级测绘地理信息领导干部要力戒随意决策、经验决策、功利决策、人情决策,使依法决策成为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要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把《测绘法》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把立法成果转化为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增强运用《测绘法》履行职能、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通过学习《测绘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坚持“有权不可任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测绘法》的学习,全面提高测绘地理信息依法行政能力,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确保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三)通过学习《测绘法》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要全面学习掌握《测绘法》,充分运用涉密地理信息可追溯管理、测绘资质单位信用管理、市场随机抽查机制等法律手段进行依法规范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公平公正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三、进一步在把握《测绘法》法定职责上下功夫

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既是《测绘法》明确的事业新职责新定位,也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新担当新使命。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深刻学习把握《测绘法》法定职责的基础上,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全力推动各项法定职责落地生根。

(一)深刻把握《测绘法》规定的服务经济建设职责。服务经济建设是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工程等改革发展大局发挥基础先行作用,主动对接服务需求,千方百计拓展测绘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精度更高、质量更优、更新更快、内容更丰富、方式更便捷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供给能力和水平,彰显创新驱动发展优势,加快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全面服务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二)深刻把握《测绘法》规定的服务社会发展职责。服务社会发展是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惠及百姓、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测绘法》关于测绘成果定密原则、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等鼓励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新规定,结合实际推进地理信息共享和应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促进地理信息行业提质增效升级、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的地理信息产品和服务,为创新社会治理、实施智能化管理、优化公共服务、造福千家万户作出应有贡献。

(三)深刻把握《测绘法》规定的服务国防建设职责。服务国防建设是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肩负的战略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把测绘地理信息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提到更加重要位置切实推进,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军地协调、需求对接,着力解决制约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在重大项目落实中主动对接国防建设需求,促进军民地理信息融合与共享,实现测绘地理信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格局,为国防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四)深刻把握《测绘法》规定的服务生态保护职责。服务生态保护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测绘法》关于服务生态保护的新要求,加快健全地理国情监测体制机制,完善监测联席会议、部门协作、财政投入和监测成果发布、共享、应用等制度,实现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主动服务“多规合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国家重点工作,在生态保护中发挥“千里眼”和“侦察兵”的作用,全面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五)深刻把握《测绘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职责。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是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全力推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监管、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控体系、涉密地理信息使用登记等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把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战略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四、进一步在增强《测绘法》宣传实效上下功夫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进《测绘法》全面贯彻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健全工作机制,实施责任普法。要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法治问题,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要按照《测绘法》赋予的新职责新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国家局将成立普法讲师团并不断充实调整队伍,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全面深入的宣讲活动。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需施教,推进精准普法。要从“广撒网”向“精聚焦”转变,以机关、企业、学校等为重点,精准发力提升普法效果。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各单位每年至少安排1次测绘地理信息法治专题学习、举办1次法治专题讲座,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在干部培训中把《测绘法》列为必训内容,针对相关部门开展“送测绘法上门”活动。要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有计划地对测绘资质单位负责人进行法治培训,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违法典型案例的梳理和发布工作,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要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大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国家版图知识、地图法律法规知识,培养良好的国家版图意识。

(三)创新方式方法,开展集中普法。要充分利用《测绘法》颁布日、实施日、宣传日及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整合普法资源提升宣传合力。要充分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增强社会公众的理解、认知和掌握。要进一步巩固相关办公场所、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报刊杂志等基础宣传阵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依托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组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网络竞答、普法作品及微视频网上征集展映等活动,创作普法微电影、动漫等网络法治文化作品。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深化法治测绘实践。

五、进一步在《测绘法》贯彻实施保障上下功夫

全面贯彻实施《测绘法》,是对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次重大政治考验,是对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深化依法治测、谋划和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测绘法》有效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增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好法治测绘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贯彻落实《测绘法》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法治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要强化本单位法治测绘建设的组织保障,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面依法治测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依法行政、依法治测等重大问题。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每年要主动向国家局、省人大、省政府及法制办等部门主要领导汇报法治工作的重大进展、重大问题和重大建议,及时消除制约工作开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法定职责得到有效落实。

(二)健全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对照《测绘法》的规定,根据地区发展需要,从2018年起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每年确定1到2个主攻方向,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测绘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将把贯彻落实《测绘法》情况,纳入今后省级部门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并加大考核指标中法治工作分值权重。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各单位要把法治水平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探索建立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追踪问效。局机关各司室要按照国家局印发的《测绘法》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对照《测绘法》赋予的新职责新制度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划好“责任田”,拿出“施工图”,列出“时间表”,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测绘法》对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8年国家局将开展《测绘法》实施一周年专项检查评估,对各地贯彻落实《测绘法》情况予以对标对表,加强督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8年1月24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