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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今年将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民生保障工作

2018-02-13 08:33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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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扶贫帮扶措施,重点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按照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高于扶贫标准。这是记者从2月8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我省将加大医疗和临时救助力度,全面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和救助,健全完善救助方式,扩大救助覆盖范围,实现应救尽救、托底保障。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救助资源,整合救助合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加强“一门受理”窗口建设,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可救。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的通知》,探索引入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确保各项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同时,积极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模式改革创新,逐步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突出强化对城乡失能特困人员的护理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到“十三五”末全省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继续做好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四级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体系。巩固提高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动态管理、监测和定期通报机制,对全省留守儿童实施精准关爱、精准帮扶、精准保护。继续开展“寒冬送暖”专项救助,做好寻亲服务,加强部门、地域间协同联动协作。探索救助管理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向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转型升级。支持鼓励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完善组织体系,规范慈善行为,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和参与慈善帮扶互动。(记者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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