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2-22 11:16 来源: 铁路局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铁科法函〔2018〕14号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国家铁路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铁路局
2018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铁路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质量工作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就质量提升行动进行专门部署,凸显了质量的重要性,是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现实需要。

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我国铁路尤其是高速铁路迅猛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探索到突破、从制造到创造、从追赶到领跑的崛起,总体技术水平已迈入世界先进水平,强有力地助推了国家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要看到,我国铁路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低端供给和无效供给,运输服务、工程、产品质量距离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仍有差距,基于此,在铁路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提高供给质量作为改革的主攻方向,把全面提高运输服务、工程、产品质量作为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大势所趋也是当务之急。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做出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突出的位置,以提高铁路领域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铁路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铁路行业国际竞争新优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质量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以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铁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根本目的。把人民群众对铁路行业的需求作为提高铁路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行业提高运输服务、工程、产品的质量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坚持需求引领、问题导向。紧贴铁路行业发展对质量的需求,针对质量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部署,集中攻坚,强化质量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推动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完善铁路政策法规和健全铁路规章制度

(一)完善铁路政策法规。

深入研究加强铁路行业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初步形成以《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铁路法》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推动《铁路技术安全规程》等规章的制订。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等规章进行修订,加强安全监管,完善许可条件,适应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发展需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经营,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中国铁路投资、建设、装备、运营全方位“走出去”。同时,组织对原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政策性文件,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改的及时修改。对新制定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二)进一步做好铁路行业普法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铁路运输服务、工程、设备质量普法宣传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质量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基本操作技能,熟悉质量安全责任义务。

(三)健全监管规章制度。

组织制订系列监管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铁路监管体系,规范政企分开后铁路运输服务、工程、设备质量的监管原则、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和工作程序等,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铁路运输服务、工程、设备质量不断提升。

三、促进铁路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一)支持铁路多式联运工作。

落实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铁路参与多式联运工作。积极参与多式联运法研究以及多式联运设备设施、信息共享等标准和服务规则建设方面的工作。研究修改《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则》等相关铁路运输规则,促进与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其他运输方式及国际联运规则的衔接。

(二)促进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发展。

加强与铁路合作组织、大湄公河区域铁路联盟、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等国际组织及双边铁路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铁路联运规则制修订工作,推广应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简化联运手续、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服务质量。

四、全面加强铁路行业质量监管

(一)加强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管。

1.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铁路运输安全作为履职监管的首要任务,突出旅客和高铁安全,以运输高峰期和国家重大活动等运输关键时期为重点,加强车票实名制、旅客安检、危险货物运输等运输安全关键环节和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2.开展问卷调查。深入车站、列车等生产一线,围绕广大旅客和社会各界关注的购票、站车服务、餐饮供应、服务态度、选座等热点问题,持续开展服务质量问卷调查,倾听了解旅客意见。同时,认真收集、分析旅客反映的问题,整理汇总作为铁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输入内容,督促运输企业不断改进。

3.积极处理投诉。完善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制定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认真处理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投诉,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反馈。依法公开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情况。

(二)加强铁路工程质量监管。

1.强化监督检查。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信息,推进阳光执法。加大抽查抽测力度,持续开展以铁路隧道工程质量特别是衬砌厚度、空洞、渗漏水等质量问题和铁路桥梁制运架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铁路工程雨季冬期施工、铁路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场质量验收落实情况、竣工验收程序等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整改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风险管控水平,促进铁路工程优质安全建设。

2.督促落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深入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将不合格的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等行为;依法受理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督促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特别是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维护良好铁路建设市场秩序。

3.推动科技创新应用。开展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和铁路工程建设部级工法评审,弘扬工匠精神,营造精益求精的行业风气。加大铁路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等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以机械化减人、以自动化换人、以信息化管人,发挥科技力量,促进企业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4.健全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发挥专业优势,加大指导帮助,协调推动地方铁路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探索监理单位向铁路行业监管部门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试点,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依托信息化手段和信息公开机制,促进构建适应新时代铁路建设发展需要的铁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加强铁路设备质量监管。

1.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要求,强化铁路专用设备许可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每年制定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各地区铁路监管局细化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由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许可企业监督检查信息的公开。对已不满足许可条件或对问题不认真整改的企业,研究并采取有效惩戒措施。

组织专业机构开展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总结推广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经验和做法,结合铁路专用设备许可审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质量监督抽查。

2.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查。坚持“依法合规、严格审查,创新方法、提升水平”原则,以导向安全和防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按程序和时限组织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等法定许可审查。对事关铁路运输安全、重大技术创新以及新申请进入铁路行业的许可申请,严格审查、加强把关,切实从源头卡控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公布铁路机车车辆、基础设备行政许可企业名录。

3.促进企业落实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检查中发现的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为来源,认真分析查找铁路专用设备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问题反馈、情况通报、责任单位约谈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整改,促进企业落实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五、加快铁路行业标准提档升级

(一)推进铁路标准与时俱进。

及时将铁路成熟的新产品、新技术纳入标准,并组织开展相关基础性研究工作,完善铁路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国内外铁路标准比对,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研究政企分开新形势,分析社会公众新需求,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组织修订铁路旅客、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开展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铁路、重载铁路和市域(市郊)铁路等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安全及试验检测标准,以及高速动车组等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和储备,跟踪磁悬浮等技术发展动态。

(二)提升我国铁路标准国际话语权。

积极参与ISO/TC269、IEC/TC9、UIC等铁路相关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积极争取中国提出的新工作项目提案立项,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中国铁路领域的优势、特色技术纳入国际标准,推进铁路领域的国内外标准互认,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同时组织铁路行业相关单位和专家积极参与其他国际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继续扩大中国铁路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国铁路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贡献度和影响力。

(三)助力我国铁路“走出去”。

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等,加快推进铁路“走出去”所需的中国标准翻译和出版工作,2018年完成铁路外文版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多层面、多方式宣传和推介中国标准,助力中国铁路“走出去”。

(四)加强铁路标准化管理。

加强铁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归口单位管理,加大重要标准宣贯力度,发挥各方面在标准宣贯培训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标准正确贯彻实施。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通过政府监管、行政许可、监督抽查、产品认证等管理方式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标准公开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由国家标准委向社会免费公开铁道国家标准文本,由国家铁路局向社会免费公开铁道行业标准文本。

六、 优化铁路行业行政许可流程

(一)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和数据库建设。建设统一的网上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将服务从实体窗口向网上窗口延伸,减少申请人现场办理次数,实现网上咨询、审批信息公开、评价监督等功能,加快推进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等。

(二)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

运用标准化方法和手段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进一步简化受理流程,更新服务指南,明确申报要求,重新编制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图,完善许可受理“清单化审查”。

(三)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

完善“一个窗口对外”,健全服务制度和规范。强化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推进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等纸质文书,探索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受理通知书等许可过程中的通知性文书,减少申请人到窗口办理的负担。定期开展评价,建立根据评价结果持续优化改进的工作机制,畅通内、外部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响应各方合理建议和诉求,不断提高行政许可效能。

七、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

(一)动员部署(2018年1月-2018年2月)。

要求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对照实施方案,结合自身职责,逐条进行落实,明确分工,全面动员部署质量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2018年2月~2020年10月)。

国家铁路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进行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机关各部门、各地区监管局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工作。

充分发挥国家铁路局对铁路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组织和协调。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结合履职情况,做好各自领域的工作部署,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任务分解和落实。

(二)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工作简报等多途径宣传铁路领域的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中国铁路质量故事,推介中国铁路质量品牌,塑造中国铁路质量形象。让质量成为铁路各单位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法律法规、标准化、监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既具备质量意识又具有专业能力的复合性人才,不断动态维护国家铁路局专家库,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标准管理、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