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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行政许可实现“五个标准化”

2018-02-24 08:30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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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记者从市编办获悉,我市紧扣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和监督检查评价等5个方面,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已构建了覆盖38个区县、2个开发区、34个市级审批部门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单项审批时限较传统线下审批压缩一半以上。目前,我市已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和监督检查评价“五个标准化”。

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方面,我市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区县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2017年版)》,指导区县调整规范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实施对象等信息,形成全市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同时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国家和市政府推进改革情况,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保持目录清单完整性。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编码管理,统一制定编码规则,赋予行政许可事项代码,作为同一行政许可事项的唯一标识。

行政许可流程标准化方面,我市采取受理环节标准化、审查环节标准化、决定环节标准化、重点领域审批流程优化等。

在受理申请过程中,一次收清所有材料,逐项填写受理单号、事项名称、受理机构等信息,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和依据,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针对每个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最大限度约束自由裁量权。明确规定每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方式、决定送达方式、颁发证件形式和时限、决定的效力范围等。

例如重新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形成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审批服务通用流程图》将备案类、核准类总审批时限由110-170个工作日,压缩至50-75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方面,我市编制服务指南、建立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针对每个行政许可事项,逐项编制服务指南完整版和简版;建立与行政许可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多种服务形式,着力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行政许可受理场所标准化方面,我市规范受理场所建设,设有行政服务大厅的市级部门和区县,按大厅服务规范要求,合理布局窗口服务区等功能分区,配备必要服务设施;没有行政服务大厅的市级部门,在机关内设置固定场所或指定内设机构作为窗口统一受理申请、送达决定,做到“一窗受理”。

同时,建立高效审批运行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审批权力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向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做到“只进一家门、办理所有事”。加强受理场所运行管理,制定受理场所的窗口设置、大厅管理等规范,保证审批服务有序畅通运行。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评价标准化方面,我市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采取抽样检查等方式,及时对办理审批事项各环节、各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行政许可评价,通过自我评价、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许可过程、办理结果等情况的评价,促进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持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记者 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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