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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强化矿产资源领域职业健康监管

2018-02-26 10:11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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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家庭幸福。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安监、卫生和劳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和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

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督促本行业领域矿山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职业健康,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准入管理,为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合职业健康主管部门,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存在职业危害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要设置和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管理。

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促进职业健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准入管理,对不符合有关开采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查通过;对采用限制类、淘汰类开采技术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逐步淘汰落后产能;要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探索将职业健康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内容。对生产工艺先进、矿山生态环境优美等方面有利于促进职业健康发展的矿山企业,在矿产、土地、奖励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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