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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2018-03-10 09:12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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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青海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自3月8日起施行。

《方案》明确了改革科技奖励提名办法、优化科技奖励授奖领域、增强科技奖励评审活动的公开透明度、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等八项重点任务。明确青海省科学技术奖是青海省唯一的政府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可直接提名自身专业领域内省内科技成果参与评奖。省科技奖励管理部门要根据我省科技发展水平实际,修改完善科技奖励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各类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和经济社会价值,优化科技奖励结构,兼顾原始创造、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效益,为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发挥激励作用。

《方案》明确将增强科技奖励评审活动的公开透明度提出,强化科技奖励的荣誉性和导向性。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名义进行各类营销宣传等活动,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适当提高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明确奖金重点奖励成果主要完成人,强化科技奖励激励导向,制定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激励措施,以增强获奖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记者 邢曼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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