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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3.2%

2018-03-13 10:45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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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省残联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我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3.2%,全国领先;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等13项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三位;全省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388元,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524元,均居全国各省第一。

2017年,我省全面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十大提升计划和全省残疾人“五不愁、六保障”,残疾人生活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全省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总人数达到85.99万人(次),补贴标准和范围均居全国前列,发放总金额达到24.32亿元;残疾人社会福利补贴比例达87.47%,居全国第三。

在康复方面,我省注重精准康复,全面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全省共提供5类31项基本服务惠及50余万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96.19%,居全国第二;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

在残疾人就业方面,2017年我省共招录残疾人公务员、事业编制和国有企业员工115人,在全国推进力度最大。此外,我省着力实施电商助残计划,成功创建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1家,全省各地共建立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75家,新增电商就业创业2669人。(记者 沈吟 通讯员 何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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