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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健全融资担保体系

2018-03-30 14:4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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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许宏才二、关于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将其作为当前吸纳就业、激励创新、促进消费的重中之重,作为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落实好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措施,多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李克强总理要求,扩展普惠金融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再担保、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面向市场择优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初步测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一是有利于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的发展。设立基金能够助推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激发创新活力,对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全社会就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有利于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可抵押资产少、信用记录不足、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市场信贷投放。设立基金可以通过政府增信,有效缓解金融机构的担忧,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不够、自身信用不足的问题。三是有利于弥补市场不足。多年来我国融资担保行业成本偏高,近年来机构数量继续减少,担保规模下降,呈现“小、散、弱”的特点。设立基金能够健全我国融资担保体系,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同时,有利于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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