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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主要精神

2018-04-16 15:5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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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曾益新: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按照会议的安排,我向大家先介绍一下《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主要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让老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水平。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医联体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都作出了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地方探索基础上,充分座谈论证,听取有关部委、部分省份、研究机构以及互联网医疗企业的意见建议,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4月12日,就是上周四,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意见》。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这个文件,希望能够做到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健康的需求作为我们工作导向,依托互联网这样一个技术的优势,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坚持包容审慎、安全有序,营造包容发展的政策环境,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平竞争、开放共享的局面。创新监管方式,切实防范风险。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就是坚持中央总体要求和地方创新实践相结合,对一些在地方的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提炼和总结;坚持“做优存量”与“做大增量”相结合,既运用“互联网+”优化现有医疗服务,又丰富服务供给;坚持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毕竟医疗是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所以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促进互联网和医疗健康融合发展的同时,我们还要考虑到规范,既鼓励创新又要防范风险。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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