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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面启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2018-04-30 12:12 来源: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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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统筹城乡发展和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我区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稳步有序开展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在特定时期国土资源支持脱贫攻坚的超常规政策,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

增减挂钩政策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新疆如何实施?增减挂钩如何支撑脱贫攻坚?4月23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对此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全力推动脱贫攻坚

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

“我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意见,主旨在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足用好国土资源支持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加大力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平新来说。

平新来说,增减挂钩政策实质上是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区域补偿制度,“通俗地说,就是将村庄、废弃的砖瓦窑厂等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在扣除对农民进行安置的用地后,把剩余的用地规模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增减挂钩指标兼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三项功能。增减挂钩政策将发挥利益杠杆调节作用,成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既为扶贫搬迁工作筹集了主要资金,又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从而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目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经组织召开了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审查论证和《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专家咨询论证会,全面启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聚焦深度贫困县统筹制定合理规划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以跨省调剂,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缓解一些地区的用地指标,解决供求矛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贫困地区收入。这将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支撑脱贫攻坚。”平新来说。

我区将以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在保障本县域范围内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稳步有序开展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合理制定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方案是推行增减挂钩工作的关键。意见要求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年度拟推进增减挂钩项目的村庄规模、人口等各要素,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论证,提出合理的拆旧区、建新安置区位置、范围、规模建议。

“对计划内易地安置的村庄和人口,也要远有计划,近有方案,摸清底数,有序推进。”平新来说,“除深度贫困地区外,其他地区开展增减挂钩必须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和范围。”

强化监督量力而行规范开展增减挂钩

“开展增减挂钩工作要坚持量力而行,要把握区域差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防止盲目推进。”平新来说。

意见规定,在增减挂钩工作中,要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项目区选点布局要实行听证、论证,充分采纳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意见还要求,增减挂钩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转移相协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方便生产生活。要充分保护当地乡村风貌、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防止大拆大建,不得拆建具有历史价值、人文价值、景观价值的村落。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管理体制,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增减挂钩项目和节余指标流转的监管,建立由国土资源、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参与的项目监管机制,规范节余指标流转。

“根据意见要求,县(市)级人民政府还要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责任,负责复垦耕地的后续管护,落实耕种单位和个人,严禁弃耕撂耕或者其他破坏耕地行为,确保复垦耕地高效利用。”平新来说。

另外,我区还将建立增减挂钩项目台账,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把握供地时序和供地节奏,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加强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加快整理复垦耕地进度,保障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效果,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董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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