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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任务分工

2018-05-11 11:03 来源: 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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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气象局印发《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简称《方案》),按照有利于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统筹协调、上下衔接的分工原则,明确中国气象局各内设机构、业务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的具体任务,强化各单位组织配合与上下衔接。

《方案》从提升生态系统保护气象综合监测服务能力、强化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服务能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能力、推进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示范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绿色城镇化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加强乡村振兴和生态扶贫气象保障服务、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气象保障服务、打造国家气候标志、强化大气环境治理气象预报服务、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依法履职水平、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业务基础、完善保障措施等十二个方面进行分工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提出,气象部门将围绕乡村振兴与生态扶贫、海洋资源开发、气象业务基础等方面研发相关平台和体系。譬如,编制贫困地区气候资源详查及精细化区划,研发并推广精准农业气象技术服务与管理系统,建设农业气象大数据库;建立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气象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国家、省、地、县四级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体系,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业务流程,构建多渠道、多源化的生态环境数据收集、处理、共享和归档业务体系,实现数据共享。

中国气象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于2017年年底出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方案》的印发,旨在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业务化,指引全国气象部门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贡献。(叶珊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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