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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2018-05-12 09:21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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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云南省情实际,在民政部的支持下,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防灾减灾重大举措,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全省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减灾救灾法规体系。省减灾委及省减灾委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加强,去年,省减灾委成员单位由36家增加至56家,省减灾委牵头组织年度灾情形势研究,发布全省阶段性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年度自然灾害情况报告等,牵头组织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和10项重点工程、防灾应急“三小”工程等。目前,全省所有州(市)、县(市、区)都成立了减灾委。此外,还修订完善了《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规程》等,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等,为依法依规推进我省防灾减灾工作打下了坚实法治基础。

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更加完善。2008年以来,省级财政每年年初预算安排2亿元,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和10项重点工程,逐步建成了以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昆明储备库为中心,昆明、昭通、保山等9个省属分库为基础,7个州(市)库为辐射,92个县级库为支撑,乡镇储备库(点)为补充,布局合理、点面结合、辐射全省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立完善救灾物资补充机制,以应对6级左右破坏性地震为基准,确保每年至少储备帐篷10万顶、棉被25万床、大衣10万件、衣服7万套、折叠床8万张等30多个品类的救灾物资。探索出了“部队车辆运输、部队官兵搬运、警车开道、专人护送”的救灾物资调运模式,确保大灾发生后快速、安全、高效调运救灾物资。

着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保留一辆民政救灾车,省财政专门投入了资金6830万元,为全省1366个乡镇配备了救灾车辆。目前,我省共有1.8万余名灾害信息员,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了全省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省级累计投入资金1.94亿元,为全省1310万户家庭发放了防灾应急小册子,为721.14万户家庭发放小应急包,组织开展防灾应急小演习2.1万余次,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显著增强。

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模式。在大理、玉溪、丽江等地开展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制定了扩大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方案,有力支持了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建立了“云南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建立社会组织数据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救灾。(记者 左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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