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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全面实施湖长制

2018-05-17 09:23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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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实施湖长制
到2020年,鄱阳湖流域水质达标率超过90%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进一步加强湖泊保护管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工作方案》提出通过全面实施湖长制,确保湖泊面积不缩减,湖泊水质不下降,湖泊生态不破坏,湖泊功能不退化,湖泊管理更有序。到2020年,鄱阳湖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湖泊水质达到IV类及以上。

在组织体系构建上,《工作方案》明确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制组织体系。省市县乡四级设立总湖长、副总湖长,由总河长、副总河长兼任。跨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上一级领导担任湖长,其中,跨设区市的湖泊由其所在流域的省级河长担任省湖长。《工作方案》还对各级湖长及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明确了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七大任务。(记者 游静)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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