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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办就司法为民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

2018-05-30 11:05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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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请5位基层法官,围绕司法为民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国新办就司法为民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现场。中国网 杨佳 摄

【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 袭艳春】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中外记者见面会。最近国新办的发布厅也很热闹,因为我们不定期的邀请各个领域的代表到我们的发布厅和记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5位法官和大家作交流,主要围绕的话题是司法为民。我先介绍一下这5位法官,他们是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高晓力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庭长姜颖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陈昶屹法官;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法官;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少华法官。不知道大家对各位法官有什么认识和印象,我见了之后觉得眼前一亮。我们刚才在休息室里和法官们聊天,了解到他们非常有代表性,现在女法官的比例也不少,而且这5位法官是从事不同司法领域方面的工作,所以估计大家一会儿也会非常期待和他们作交流。

交流之前,先请几位法官简单和大家说两句。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高晓力法官。中国网 杨佳 摄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高晓力法官】各位媒体大家上午好,我是高晓力,目前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同时负责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而且还要管理全国法院相关涉外商事等司法行政工作。在最高法院的民商事审判领域,我们根据专业的不同,我们由四个不同的民庭来分别承担民商事审判工作,我所在的庭叫民事审判第四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民商事争议案件,以及海事海商争议案件。我本人到最高法院工作,到今年为止已经24年了,担任法官也有17个年头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从事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只有在2014年底的时候,最高法院第一次设立巡回法庭,我被派往到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担任主审法官,去了两年,这两年当中我个人也受到了很大的锻炼,因为审理了各种案件。此外,我也承担过很多的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而且参与了这20多年来涉外审判领域的全部民商事司法解释的起草和论证工作,从我个人来讲也是收获很大,所以我本人今天非常高兴参加今天这样一个见面会,能够和各位记者朋友一起交流,向大家介绍一下我所了解的法院工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庭长姜颖法官。中国网 杨佳 摄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庭长 姜颖法官】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我是姜颖,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名法官。我是1994年7月进入法院工作,一直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和高法官差不多,一直没有改过行,我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到今年也是差不多24年了。我还记得我当时刚刚进入知识产权庭的时候,庭长跟我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他说知识产权无小案。当时我理解这句话,意思是说知识产权很重要。但是为什么重要,其实我没有太多的认识,随着我审理的案件越来越多,我对这句话的理解也就越来越深。确实,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不仅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会影响到行业发展的方向,影响到国际的经济交往,甚至是社会公众利益。所以我觉得知识产权法官不仅要平衡好各方的利益,而且要通过令人信服的判决树立起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我觉得这对我们是一个特别高的挑战。

我所在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是在2014年底成立的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审判的专门法院,承载着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历史使命,特别是在我们国家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作用也就更为重要了,所以我觉得自己特别庆幸,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能够通过自己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促进国家的创新发展,我感到无上的光荣。

谢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陈昶屹法官。中国网 杨佳 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 陈昶屹法官】各位中外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叫陈昶屹,今年37岁,法学博士、博士后,目前是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人民法庭的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同时也兼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常委、副书记。2005年我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以后到海淀法院工作,我先后在民庭、派出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为了解决老百姓的民事纠纷,我也是深入群众和深入田间地头。说实话,为办好案件,我也掏过鸡窝,爬过墙头,串过胡同,为老百姓解决的问题主要也是家常里短,邻里纠纷;当然我也审理过像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等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

说实话,这一干就是10年。从2015年,我开始从民事审判领域转向了知识产权领域,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在这个领域我审理了全国首例被遗忘权案,还有北京市涉互联网的名誉权案,首例诉权禁令案,这样一些全国和全市具有首例性的案件。我在法院工作这13年来,先后审理了民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共计达到了3千多件。也先后获得了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十佳我最喜爱的好法官、CCTV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我所在的人民法庭位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高科技园区,这个法庭是全国首家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派出法庭,我们先后审理了具有全国影响力、具有司法前沿性的重大疑难案件。我们这个法庭可以说是一个年轻的高知群体,我们的法庭全体人员平均年龄只有35周岁,而且有三个法官拥有博士学位,其他大部分的法官也都有法律硕士以上的学位。我们能够肩负起维护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法治环境这样一个光荣的使命,倍感光荣,也感到责任重大。

今天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能够跟各位中外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一起交流有关法院的工作,谢谢大家。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法官。中国网 杨佳 摄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陈海仪法官】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我叫陈海仪,来自于美丽的花城广州,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的庭长。从1996年7月我大学毕业以后就一直在法院的少年审判庭工作,应该说转眼已经有22年了。广州有一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挽救失足少年的“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我就是和这个品牌一起成长的一名光荣的少年审判法官。22年来,我办理了4千多件和孩子、家庭息息相关的案件,我和我的同事们也一直致力做好审判以外的延伸工作,到现在为止我还和10多名失足少年以及他的家人和朋友们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每年我会跟他们谈心谈话、辅导,给他们寄出我和我儿子一起制作的手绘的明信片,同时跟他们邮件来往、写信超过了1千多次。我还是广州市十多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校外辅导员。近年来我在广东省的100多所学校开展法律自护、预防犯罪的宣讲。应该这么说,很多我所接触的孩子爱叫我“法官妈妈”。让我特别自豪的是我帮教的上千名的少年犯里面有30多个青少年考上了大学,有300多人顺利升上了高中、中职院校,我非常感动的是我帮教的孩子到现在都没有一个重新犯罪的。未来我将继续关注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将司法的温暖传递给千家万户。谢谢大家!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少华法官。中国网 杨佳 摄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陈少华法官】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叫陈少华,今年49岁,是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记者见面会。我在基层法院工作已经有28年了,担任执行局长也有6年了。在执行局工作期间,我追欠款,“斗”老赖,各种酸甜苦辣体会颇深。6年前我刚接任执行局长时,执行局积案多、信访多、人心散,每天面对的都是埋怨声、吵闹声,声声入耳;烦心事、窝囊事、事事操心。刚开始我很困惑,为什么做了那么多工作,执行还是那么难?为什么努力了,群众还是不理解?执行路在何方?到后来,我首先摸清案件的总体情况和案件各承办人的思想状况,了解信访积案的症结所在,逐案制定化解方案,逐案主动打电话对接,一下子拉近了与申请人的距离,变被动为主动。因案施策,扎实执行,半年多的时间就将历史遗留下来的十几件老案、“骨头案”直接化解掉。其实执行路没有捷径可走,如果有,那就是踏踏实实的作风、人文关怀的暖心和久久为功的韧劲。

【​袭艳春】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看看记者朋友们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记者】关于执行难的问题,我们注意到最近这几年各级法院都在解决基本执行难,在这个过程中如何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安全感?

【陈少华】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很高兴首先来回答这个问题。解决执行难其实就是司法为民的过程。我们真正将老百姓的“纸上权利”(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其实目的也就是要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切实推进执行工作作为重大部署。两年多来,各级法院攻坚克难,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随着攻坚执行难大力向纵深推进,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政治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保障机制不畅、执行队伍力量不足、部分执行干警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的“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外界干预执行等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得到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三是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一性两化”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提升。通过加大司法拘留,加强打击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空间,通过拓展网络查控、失信联合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提高查人找物能力,通过加大司法拍卖,提升财产变现和处置能力,通过流程节点公开,促进阳光执行。

四是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依法依规执行、公正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深入开展执行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谢谢。

【陈海仪】我接过陈局长的话举个例子,因为我是少年家事庭的法官,审理了很多家事案子,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我们的执行对于抚养费、抚育费和孩子的医疗纠纷方面得到赔偿款,还有交通事故可能需要依治的一些费用,我们是有专项行动、绿色通道,让他们可以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补偿款。这个事情我们的当事人知道了以后,其实对家事案件的调解也非常的有效。我审了一件案子,是一个同居案件,男方就不想给非婚生的孩子抚养费,我们在案件调解的过程中就明确告诉他,如果你失信不去执行的话,你有可能被拘留,你有可能被限制出行、出境,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当事人一听,就觉得这个孩子是自己的,毕竟抚养费是要给的,所以他就说陈法官你讲的好清楚,我愿意和对方调解。所以我们的执行就是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措施,能够让他的权益看得见、摸得着,诚信机制、诚信社会、诚信观念,就会深入人心。对于我们的案件审判、执行,这种社会的风气一旦深入人心的话,这个社会就能够做到生机勃勃,井然有序。

【陈昶屹】因为我也是来自基层法院,跟陈局长是一样的;我来自海淀法院,我也想跟各位中外媒体的朋友们介绍一下海淀法院在执行工作的一些基本做法。决胜执行难是全法院系统对我们国家和人民做出的一项庄严承诺,是一场一定要打赢,一定能打赢的硬仗。对于这样一场硬仗,我们海淀法院实际上是整个全国决胜执行难工作的一个缩影,我跟大家讲一下我们的一些具体做法:第一点,我们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来推动裁判文书确定的结果(义务)得到全面的执行。我们海淀法院与公安机关,还有银行,还有不动产的登记中心等机构建立了联动机制,这些机构也跟法院开通了绿色通道。让我们在查人找物方面更加精准、更加高效。我有两个数据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从2017年到现在,我们海淀法院已经依法拘留了拒执人员286人,而执行标的总额更是高达20亿元。同时我们注重执行工作的新闻宣传,在各大媒体都发布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而且对失信的执行线索进行悬赏,而且还发布了大量的执行案例进行新闻宣传。

第二,我们勇于创新,用信息化的手段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诉讼,接近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去年在海淀法院,在北京市法院系统率先上线了微信小程序,叫“海淀法院审判执行联络平台”,而且还开通了“微信自动立案”这样一个平台,让老百姓不再每次要长途奔波,而是可以通过手机的方式直接在微信上执行立案,联络法官,可以提供财产线索,而且还可以投诉举报。

第三,以勇于创新的精神,用机制改革来规范执行的公权力。海淀法院借助自行开发执行精细化管理系统。海淀法院做到了对不动产、银行存款、车辆信息这些财产线索可以一键跨库查询,对于执行法官办理的成百上千件案件、财产情况都可以一目了然,尤其是对于发放案款这种关键性的环节,已经能够实现在系统内全程自动留痕。所以决胜执行难这个问题,我们全国的法官一定会言必行、行必果,也请各位中外媒体的朋友们拭目以待。谢谢。

【姜颖】我没有从事过执行工作,但是我一直很关注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在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中,执行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停止侵权的执行难,还有一个是损害赔偿的执行难。损害赔偿的执行问题前面几位法官都谈到了,我就谈一下对于停止侵权的执行到底怎么解决。停止侵权,确实执行机构执行很困难,因为执行法官不可能每天盯住被告企业,看他是不是还实施侵权行为。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权利人申请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比如说罚款、拘留的措施以外,他还可以走另外一个侵权的诉讼途径,就是他可以针对被告的重复侵权行为另外再提起一个侵权诉讼,在后案的诉讼过程当中,法官是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他重复侵权的行为采取惩罚性的赔偿措施,比如说我们在一起商标的侵权案件里,前案已经判决被告要求他停止侵权,赔偿20万元,但是他拒不停止侵权,当这个权利人再次提起诉讼的时候,法官就对他进行了惩罚性赔偿,原来赔偿20万,在第二起案件里是判决他赔偿60万元的损害赔偿数额,所以这个也起到了非常好的警示和惩罚的作用。

谢谢大家。

【袭艳春】我们继续提问,今天港澳台记者包括外国记者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

【香港NOW宽频电视记者】今天的主题是司法为民,有个别内地维权律师被吊销了律师执照,想请问各位法官对这些事情怎么去看待?谢谢。

【高晓力】我是长期从事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涉刑事犯罪的问题,我想我们这些年来其实大家也可以看到,最高法院,包括全国各级法院也通过各种媒体在宣传报道刑事法律的规定,以及对一些刑事政策通过司法解释以及指导性意见等等所持的司法态度。在很多案件中,首先在形势审判领域坚持罪行法定主义是一直都没有改变的。在这些年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更加强调证据裁判原则,强调疑罪从无,还有非法证据排除等等,强调通过庭审来发挥查清事实作用。只有查明,确实构成犯罪才会适用刑法,予以处罚。如果都不构成犯罪的话,自然就没有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我想,不论是在个案中还是在类案中,最高法院都会坚持这样一个罪行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还有我前面所说的非法证据排除等等这些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公正处理。

【袭艳春】这个问题我补充一两句。今天我们的主题是司法为民,在中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来履行职责。不管他是一个律师还是一个商人,只要是违反了法律,都应该像晓力法官刚才说的这样,依法来进行处理,这也是为民的一方面的表现。

【陈海仪】我想补充一句,因为我是从事少年审判的,少年审判也是有刑事审判这一部分。我觉得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第一个要做到的就是严格依法办案。也就是无论你是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还是律师,也就是任何一个法律人、司法人都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行使自己的权力,这是没有任何可以例外的。包括法官、律师也不例外,这是我们保证每个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关键。所以我认为我们审理涉少年司法的案件,很多人觉得你们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是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是的,我们在审理这些案子的时候,也是要给未成年人一个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结果。为什么?如果你不给他一个公正公平的判决结果,尤其是未成年人,他就会对人、对社会、对家庭有潜在的一种不信任,如果他带着这种不信任回到社会的话,对社会是一种危害。因此我觉得无论是任何人,未成年人也好、成年人也好、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律师也好,都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公平、公正的去处理任何一个案件。

【陈昶屹】刚才两位法官是从刑事的角度来说,我是一位民事法官,我想补充一句。重要的一点在民法上有一个原则,叫权力禁止滥用,维权和权力的滥用还是有界限的。对于事实要区分,他是真正的维权还是打着维权的旗号进行权力的滥用,如果是权力的滥用当然要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在看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看到问题的本质。

【中国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陈海仪法官,您刚才在介绍中也提到,您是从事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不论是少年审判还是家事审判,涉及到了很多法理情平衡的问题,想问问您在工作中是怎么平衡的,怎么确立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真正做到司法为民的?

【陈海仪】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您的提问也恰恰是少年家事审判法官很想说的话.因为大家知道,我所处的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都是和孩子、家庭有关的案件。众所周知,和孩子、家庭有关的案件往往都是冲突非常尖锐,感情非常的复杂,而我们社会的、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都希望自己的家庭能够和睦幸福。我们有一句俗话说每一个不幸的家庭都各有各的不幸,但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所以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法官在审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确实面临很多情理法的冲击。

很多人觉得我们在少年刑事案件里面,就是对这些未成年人过于的轻纵,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判的很轻,让他可能重新到社会上再干坏事。有的人觉得家事案件就是婆婆妈妈,家长里短,清官都难断,一个法官,有的看着挺年轻——你有这个经历,有社会判断的阅历吗?所以很多当事人会对家事法官产生一些误解。但实际上我可以告诉大家,大家尽可以放心,因为少年司法发展到现在已经是30多年了,我们国家的少年司法秉承的原则和方针是非常科学的,也是和国际社会的未成年人的政策、国际规则是完全一致的。教育、感化、挽救,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我们首先接到一个刑事涉少案件的时候,我们首先会对未成年人的被告人以及他的家庭进行庭前社会调查,甚至会介入进行心理测评。了解一下这个孩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他走上犯罪道路有什么样的家庭和社会的成因。

第二,我们会对被害人予以非常高的关注。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被害人,比如性侵案件,未成年人被害人承担了很大的心理创伤,我们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帮他走出这个心理创伤,并且让被告人和他的家庭给予高额的经济补偿,让他们达成和解,让破坏了的这种社会关系得到慢慢的修复。还有,我们会通过给他指定辩护人,合适未成年人对他进行诉讼方面的保护。我刚才说了,程序正义是所有案件审理的前提和关键,只有程序、庭审中心化了,这个案子才能够成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案件,我们会依法依规的给他相应程序的保障,同时我们会对他进行法庭教育,对他进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让他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我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悔罪、认罪,而他的家人也要明白,他要和他的孩子一起去共同承担起修复这个社会关系破损的法律后果。

同时,我们在宣判以后,不会像成年人一样,我们会继续跟踪帮教,我们会有矫正建议、有帮扶,我每年跟他们的联系不下1千次。什么方式呢?矫正、修正、辅导,让他能够顺利的重新走回家庭、学校和社会,成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对家事案件我们是实现柔性司法,就是让大家在和谐平和的环境下进行全程调解。广州构建了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家事心理员三位一体的队伍,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在我们这里建立起来,通过这一系列的梳理以后,我们的调解能够得到更高的提升。同时,家事案件的关系修复好了,家庭自然就和谐和幸福了,我们是通过少年的刑事审判,树立社会主义的正能量,通过家事审判引领社会主义的家庭新风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少年案件、家事案件获得满满的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法院报记者】想问一下姜颖法官,目前在我国知识审判领域中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侵权赔偿数额过低,就让很多当事人面临着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问题?北京的知识产权法院是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谢谢。

【姜颖】感谢您的提问,您提的这个问题确实是我们目前反映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因为我们经常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反过来说,如果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好,会直接影响我们的创新能力和水平,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方面,其实损害赔偿数额是非常突出的一个方面。目前现在这种损害赔偿低的现状确实会影响到权利人维权的积极性以及最终会影响我们的创新活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我觉得里面既有立法的问题也有当事人举证的问题。怎么解决损害赔偿过低的问题,知识产权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我们树立起一个理念,要通过知识产权司法给我们的知识产权进行定价,一定要通过确定的损害赔偿数额,体现出知识产权在市场中的价值。

第二,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诉讼措施并且运用了一些证据规则,来解决当事人关于损害赔偿的举证难问题。比如在2016年判决了一起U盾的专利侵权案件,在那个案件里面,我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了证据保全、调查取证,而且运用了举证妨碍的证据规则,最后是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900万元,是比较高的一个赔偿数额。

第三,我们还强调要减轻权利人的诉讼成本。怎么降低成本?要求权利人为了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全部判决由被告来承担。这样可以有效减轻成本,提高诉讼的积极性。通过第三方公司的数据统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2015年到2017年,我们的专利侵权案件有一个统计数据,平均的判赔额分别是45万元、138万元和66万元,整体上是维持着相对比较高的一个水平。所以我们现在的举措也确实回应了权利人关于损害赔偿不够高的呼声,也增强了他们进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信心。接下来我们还会进一步通过我们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来一个科学合理、比例协调的损害赔偿机制,来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谢谢。

【纽约时报记者】我这个问题要问高晓力法官。中国2017年以后开始建立巡回法庭,你也刚介绍了你在巡回法庭锻炼过,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您在巡回法庭的工作具体是怎么运作的?比如说案子是怎么审理的?巡回法庭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一般的法庭不能解决的问题巡回法庭能解决什么问题,尤其在纠正司法保护主义问题的过程当中,巡回法庭能发挥什么作用?谢谢。

【高晓力】我觉得纽约时报的这位记者,您问的这个问题特别好。我也特别想利用这个机会跟大家介绍一下我所经过的这一段非常难忘的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的经历。最高法院在2014年底设立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是根据我们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议,在决议当中涉及到说最高法院要设巡回法庭,最高法庭是为了执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的内容,很快的在深圳和沈阳,在2014年12月份的时候筹备设立了两个巡回法庭,首批是两个。因为巡回法庭是一个全新的审判,首先定位是最高法院的分支机构,所以巡回法庭所做的裁判就是最高法院的裁判,并不是说另设的一级法院,这是它的性质。

其次是审理什么样的案件。因为最初设立的两个巡回法庭是尝试性的,所以我们是把通过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在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和运行规程。这个司法解释也是公开的,大家可以看到。简单的说,第一巡回法庭是受理涉及到广西、广东和海南三个省法院审理的案件。这三个省的案件要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件或者是说当事人对于这三个省做出的终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都要到巡回法庭去由巡回法庭的法官负责审理。这是它的收案范围,这是民商事的;当然还有一些行政案件,还有一些小部分的刑事申诉案件,这是整个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巡回区关系的问题。

第二巡回法庭设立在沈阳,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由最高法院派出法官任期两年,所以我的任期从2014年底一直到2017年1月份回到北京,在巡回法庭初设的时候采取的一个全新裁判权利的运行方式,在2017年初的时候,最高法院又陆续设立了4个巡回法庭,到现在为止一共有6个巡回法庭,所有后面的巡回法庭的裁判机制都是和最初设立的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权利运行机制是一样的。法官首先是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同时落实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思路。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案件都由主审法官组成合议庭,在合议庭当中一般都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基数,一般都是三人,但是也有五人和七人的情形,因为我们要根据多数意见拟最后的判决,所以合议庭都是基数。在这三个人当中,都有一个法官负责主办这个案件,这个法官就担任这个案件的审判长,所以审判长不是固定的,都是在个案当中由主要承办这个案件的法官担任审判长,其他的法官参与合议。最终的裁判文书是由主办这个案件的法官拟出裁判文书稿,但是要经过其他的法官合议之后都同意这样的一个文书,最终由审判长签发。

在具体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如果二审和再审的案件,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一定要开庭审理。开庭审理之后,主要承办这个案件的法官要写一个详细的案件的审理报告,把这个案件当事人的诉辩理由,他的分析以及相关的类案检索的情况详细写在这个报告当中,给其他法官传阅,之后所有合议庭的法官坐在一起合议这个案件,最后根据多数意见拟出裁判文书稿。再经过我前面所说的程序,这就是巡回法庭的审判权利的运行机制,最终做出签发裁判文书的法官就是这个案件的审判长。这是我们落实由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基本的构架。

大家又会问,如果是碰到疑难案件怎么办,我们有一个主审法官会议的机制,承办这个案件的或者是合议庭的任何一个法官,如果认为这个案件很疑难,他有权利提请主审法官会议讨论这个案件。但是主审法官案件会议的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并不具有拘束力。如果这个案件确实重大、疑难、复杂,合议庭的审判长还有权利提请院长、提请最高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但是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内容,根据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规定是有拘束力的,合议庭必须要尊重这样的决定,最终做出裁判。这就是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的审判权利运行的情况。应该说在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设立的时候,当时设立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但是我们法官比较辛苦,因为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把我的办公室从北京搬到深圳或者沈阳,或者西安、南京等等这些地方,但是确实为了达成这样一个目标,也就是我们今天的主题“司法为民”,所以最高法院根据中央的规定迅速设立了巡回法庭,定期派出法官到当地审理案件。

就我而言,我们在第一年的时候,2015年我个人承办的案件90件,参加合议案件是200多件。第二年我自己承办的案件130件,参加合议300多件,两年里一共参审案件800件,这个数字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最高法院的法官可能都是一个非常吃惊的数字。确实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在民商事领域,在各个领域,案件确实呈爆炸式的增长,包括从立法的角度、司法的角度最高法院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包括繁简分流等等各种诉讼制度的改革,希望化解这些问题。但是最高法院每年受案量在逐渐的增长,这个数字我们可以从周强院长这些年在每年的春天,向全国两会作报告的时候,报告当中可以很准确的查询到这些数字。

具体到巡回法庭我和我的同事们,当时确实非常辛苦,如果是800件案子,平均到每一天大家可以想见这样一个工作量,而且对我们来说,尽管我们法官每天都会面临很多的案件,但是我和我的同事都有一个非常简朴的想法:对于我们来说,天天都是诉讼,天天都是案件,但是对于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来法院一次,所以不管这个案件是简是繁,我们一定要给他一个清晰的回应;他的观点是否成立,我是否支持,有理有据有节在自己的裁判文书当中予以回应。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开庭之外,每一个法官,每一个案件当中最少要有详细的案件审理报告,还有几个法官坐在一起合议,而且要记入笔录。还有所有审判文书的撰写、修订,这些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大家可以想见这样的工作量。 我们其实不加班加点真的是难以完成的,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干脆不回家了,因为我们办公室条件也是很不错,因为总是想到一个人在深圳,家也不在那,很多家里的事情也顾不上,还不如用这样的时间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工作,这样也能够胜任法官的职责,给我们的司法改革和改革当中我们到底能够产生怎样的效应,给一个圆满的答卷,这其实是我们所有的同事都是这样考虑的。

最后提一点,除了在巡回法庭的试验田过程当中落实司法责任制,我们还有配合院里大力推出的司法公开,比如裁判文书网上把所有的裁判文书6个月自动推转到互联网上,所以这样法官的压力是很大的,因为谁也不希望自己的裁判文书被别人指指点点或者出现很多低级性的错误,所以要付出很多努力。还有庭审直播,我们每个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在互联网上直播的,除非双方当事人都申请不在互联网上直播。庭审直播给法官造成的压力很大,但是当事人很喜欢,有些律师也很喜欢,因为他有的时候还会把这个作为宣传自己、展示自己法律观点的一种机会,所以法官也会重视。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最高法院开庭的案件最少一上午,要三个小时,所以我们不能喝水、不能上厕所,而且镜头对着你,一些小动作就会特别不雅,所以每个法官都要严格自律,有板有眼,在庭审的时候大家可以想象这样的压力,所以我也正好感谢你的提问,有机会让我向各位媒体朋友分享一下我们的经历,让大家更了解我们,了解法院、了解法官。

谢谢。

【袭艳春】法官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业,我们这个见面会本来说要轻松一些,和法官同事们说可以轻松一些,但他们都说平时都这样正襟危坐,已经习惯了,所以大家也能够感觉到这个职业的特殊性。我知道大家有很多关注的特点,我建议这是最后一个提问,有问题可以之后和各位法官交流。

【人民日报记者】这几年社会公众对于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比如说像每次有冤错案件的出现和纠正的时候都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影响,这个问题可能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就是请各位法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来谈一谈身为法官怎么才能够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可能是很多社会公众都关心的问题。

【陈昶屹】感谢您这个问题,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求我们人民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以可感受的方式来实现,实际上这个可感受的要求是很高的。从我个人的理解来说,认为怎么样才能够通过可感知的方式来实现,就是要做到三位一体的公正,也就是说要以实体的公正、程序的公正和形象公正来共同完成,对于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大家非常熟悉,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但是对于形象公正,对他的重要性认识还不是太足。

我们认为三位一体的公正一定要通过把人民司法的正义性和司法的人民性相结合,而且通过庭审的规范化和作风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来提升形象公正。具体来说,我们在审判中一定要做到五个方面:一是善听,二是慎思,三是广阅,四是明断,五是反复推敲。

对于第一个问题,在审判实践当中,我们的法官都要做一个善听者,也就是说要对审判过程当中,当事人的举证、质证、辩论等各种意见和诉求都要作充分的听取,不放弃每一个细节,让老百姓真正的感受到我们作为审判法官对于他们提出的诉求、理由和主张,对整个案件事实有一个完整的、充分的把握,这是一个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事实的争议进行双手互搏式的思考,要不偏不倚,不带个人的情绪,而且要不受任何外界的干扰。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广泛的查阅案例,查阅资料,对案件进行充分的论证。在这种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指引下,我们要独立的推导出一个初步的结论。做到这一步还不够,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就是我们还要复推,就是我们做出一个初步的结论之后,要让法官沉淀一段时间,冷静的去思考自己复验和复查自己做出的初步结论是否正确。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沉淀一段时间之后,然后在自己非常平静的情况下做出结论,如果在沉淀的过程当中,我们觉得这个案子可能其需要再斟酌、再思考,我们还需要再沉淀一下。最终,要通过反复推敲的工序,确认无误之后再作出判决,所以我们觉得在审判实践中一定要让当事人感觉到我们从善听开始,到最后的每一道工序,实际上都体现了中国法官的工匠精神,相信这样才能够最终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谢谢大家!

【陈海仪】补充一句,因为我是搞家事案件、少年案件的,我们很多当事人无论是孩子、孩子的家人或者是朋友都说,陈法官我们就愿意跟您聊天,因为您特别懂我们,所以我觉得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是要回归到怎么提升我们和当事人打交道的司法能力,因为打交道的司法能力提高了,你愿意听,愿意感同身受,因为老百姓一辈子进一次法院,搞一个案件,如果他碰到的法官能理解他,并且能够给他讲明白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他可能会觉得你就是他的知心朋友,也愿意向你敞开他的心扉,尤其是愿意接受你对他的调解,所以我觉得提升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司法能力是我们首要一定要做到的。

谢谢。

【陈少华】我谈谈自己的感受。法官的天职就是公平公正地办案,而当事人一般是以官司输赢或者是案件是否执行到位来评判法官办案是否公平正义,当然人民群众的范围广于当事人,因此法官办案不仅要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更要让旁观者看得清清楚楚,让听闻者听得真真切切,让阅读者读得感同身受,公平正义不仅存在于一次次的判决中,更在于裁判结果兑现。我们常说行百里者半九十,要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时刻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阳光执行、规范执行、质效执行、保障执行,我觉得执行法官办案要功夫下去之后,正气重于良知,让人民群众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一直在努力,执行一直在路上。

谢谢。

【高晓力】我再补充一句。因为我想在整个司法建设的过程当中,其实最高法院特别关注的是智慧法院的建设,因为我们前面所有的包括司法公开、包括执行的信息公开,所有的其实都离不开智慧法院的建设这个基本的平台。我们通过智慧法院的建设,我觉得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审判权和执行权公开运行的问题,让它在阳光下运行,我觉得这样的话更有助于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和他的代理人清晰的感受这个审判权力是怎么运行的,执行权是怎么运行的,执行措施是怎样采取的等等,所以我觉得这些都离不开智慧法院的建设。同时,我们还可以利用这些司法大数据,我觉得从另外一个角度是通过大数据的分析,能够掌握审判运行的规律和类案运行的规律,协助法官对于案件特别是新类型的案件去分析、去研判,同时也提供类案检索的便利,保证同案同判,保证裁判尺度的统一。从另外一个角度,对于当事人来说,他是非常便利的,他可以很方便地接触法官,了解各个审判流程和执行流程的信息节点,从而消除自己内心的疑虑,我想这也是这些年以来最高法院一直致力于智慧法院建设所最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实际上就是为了要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我就补充这一点。谢谢。

【袭艳春】时间过的很快,虽然短短的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相信大家已经对法官的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我们和最高法院合作,把几位法官从庄严肃穆的法庭请到聚光灯下,很重要的也是希望大家能够更好的了解我们国家的依法治国,包括我们的司法为民,具体的进展到底是怎么样的,也了解了一个个活生生的法官,以他们为代表的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实际上也是非常辛苦的。刚才晓力庭长简单的说了几句,实际上我们国家发展那么快,案件的量也是非常大,法官们也非常辛苦。今天的交流活动大家可能也会对一些词非常深刻,特别是最后一个问题点到的公平正义,可能是所有的法官一致追求的,实际上也是整个国家、人民群众特别追求的。我希望我们大家来一起努力,把我们国家建设得更好。再次感谢五位法官非常精彩的介绍,也谢谢大家,今天的见面会到此结束!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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