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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次奖励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

2018-06-14 17:2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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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6月14日电(记者 魏一骏)因举报一货车非法转移废旧铅酸蓄电池,浙江金华东阳市民张先生最近领到了环保部门发放的5000元奖金。这是今年3月1日《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浙江首次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进行奖励。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浙江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且被举报人受到相应处罚后,举报人可获最低5000元,最高10万元奖励。

今年4月初,东阳市民张先生向环保部门举报称,东阳市吴宁街道成家里村有一辆货车非法转移废旧铅酸蓄电池。接到举报线索后,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核实。

经现场调查,发现该货车系浙江浦江县一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货车,车上载有废旧铅酸蓄电池约2吨,准备运往该公司。据司机现场交代,该车废旧铅酸蓄电池是在浙江永康市回收的,其中除0.8吨有转移联单外,其余1.2吨均无转移联单。

随后,浙江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规,对该公司没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按照规定,金华市环保局向张先生反馈了举报办理结果,并按照其个人意愿启动奖励程序。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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