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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中德政府磋商机制

2018-07-08 10:5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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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新闻背景:中德政府磋商机制

新华社记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即将赴德国主持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并对德国进行正式访问。

中德政府磋商机制是推动中德各领域务实合作的“超级发动机”。自2011年启动以来,该机制在不断充实中德关系内涵、拓展中德务实合作、规划两国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7月,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访华期间,双方发表《中德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并同意建立政府磋商机制。

2011年6月27日至28日,首轮中德政府磋商在德国首都柏林举行。两国外交、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门的20多位部长在对口会谈的基础上,分别汇报了各自领域合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规划。双方达成多项重要共识,签署了一系列重要协议,发表了首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新闻公报。

2012年8月30日,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在北京举行。双方签署了一系列涉及航空、汽车、通信、能源、环保、卫生、海洋等领域的合作协议,并发表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014年10月10日,李克强在柏林与默克尔共同主持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中德两国政府26位部长参加磋商。磋商后,两国总理共同见证签署多项政府间合作文件和商业合同。双方共同发表了《中德合作行动纲要》,为两国未来5至10年各领域合作作出了战略规划。

2016年6月13日,李克强与默克尔在北京共同主持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听取了双方外交、经济、工业、财金、教育、科技、交通、环保、住建、农业、商务、司法、社保、医疗等26个部门负责人的汇报。磋商后,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了中德经贸、能源、第三方市场合作、创新、智能制造、教育、科技、农业、卫生等10多个领域20多份合作文件的签署。双方发表了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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