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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中小学生集中用餐管理新规

2018-07-14 11:19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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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集中用餐安全健康,省教育厅7月13日发出《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学生集中用餐的原则、财务管理、食材采购、配送企业的准入与退出等作出明确规定。

随着社会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逐步推进,在校集中用餐的学生越来越多。近期,省审计厅根据“民生资金”审计需要,联合省教育厅对部分中小学校集中用餐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学生集中用餐在有利于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管理及方便学生和家长的同时,也存在食品安全难以保障、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营养水平难以保证、配送企业良莠不齐等问题。

《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学生集中用餐要坚持公益性和自愿原则;学校自办食堂坚持非营利性经营,学校外包食堂和外购用餐的学校,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价格优的企业;中标企业要在确保学生营养水平的前提下,实行微利经营;规范学校集中用餐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集中用餐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教职工用餐与学生用餐账目分账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学生伙食费;实行大宗食品招标采购制度,大宗食品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组织招投标,必须选定多家大宗食品定点配送单位,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均价;建立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进入学校食堂承包和学生用餐配送的企业;配合食药监部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通报制度和供餐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强制其退出与学生用餐服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是否在校用餐的权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集中用餐。(记者 骆辉 实习生 杨颖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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