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2018-07-20 19:15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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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8〕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全市政府网站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回应社会关切、增进互动交流,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及普查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市政府办公厅对全市845个政府网站进行了普查,总体合格率为100%。其中,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政府网站连续六个季度普查合格率达100%。此外,2018年第一季度通报的不合格政府网站已完成整改。

根据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报送的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自查报告统计,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共自查所属政府网站833个,占全市政府网站总数的98.6%。市司法局和丰台区、门头沟区、顺义区政府等已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所属政府网站自查情况。经复核,自查情况整体真实准确。

(二)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截至2018年6月5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共反映本市政府网站问题519条,相关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对留言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为96.9%,较上季度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4家单位收到网民留言数量合计占全市留言总数的38.9%,按期办结率均为100%。全市政府网站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比例达100%,其中94.7%的网站规范嵌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代码。

(三)政府网站规范管理情况。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积极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相关部署,市级部门网站和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域名已全部符合《指引》规范要求。全市政府网站标识规范性较上季度显著提升,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添加比例分别达到92.0%、84.6%、91.2%和91.6%。

(四)政府网站整合情况。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以“减量提质增效”为目标,积极推进所属政府网站整合工作。截至2018年6月5日,全市政府网站数量从2018年第一季度的967个降至845个。其中,85.7%的市级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所属政府网站整合工作,实现“一部门一网”;怀柔区、延庆区政府积极推进全区政府网站整合工作,率先实现“一区一网”;海淀区、石景山区、昌平区、平谷区政府已完成全区所有街道(乡镇)网站整合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政府网站整合工作不到位。个别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标识为“永久下线”,但网站仍在运行;个别网站已永久下线但原有内容未进行迁移;部分网站仅对网站名称、域名进行了整合,未实现信息、互动和服务类共性栏目内容及功能的整合;部分网站整合后,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

(二)部分政府网站建设不规范。部分网站名称、相关标识等未按《指引》要求进行规范。如“北京皇城旅游网”未以本单位机构名称命名;个别网站域名、名称调整规范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有关数据;部分网站网页底部功能区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存在缺项。

(三)部分政府网站功能不健全。部分网站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增进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如“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存在办理材料不明确、未提供表格下载等情况;部分网站互动渠道不畅通,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室(法制办公室)”网未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北京市石景山区审计局”网“局长信箱”栏目长期未使用;部分网站未提供搜索功能,如“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大兴分局”网、“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网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指引》和《实施意见》要求,立足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进一步创新政府网站管理,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一)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管。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及本系统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不断完善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常态化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责问责;要深入研究历次通报指出的问题,尤其是反复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监管效能。

(二)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和管理工作,将所属政府网站纳入统一监管。整合优化在线服务功能,完善办事指南要素,提供准确实用的网站搜索,并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政府网站底部功能区相关标识等要素规范工作。畅通公众网络问政渠道,切实为群众咨询问题、建言献策提供便利。按照《“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规范》要求及时办理和答复网民留言。

(三)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整合。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指引》程序要求和《实施意见》时限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整合工作。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政府网站整合工作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区级及以下政府网站整合工作要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要做好被整合网站内容迁移工作,整合汇聚信息数据和服务资源,逐步推动被整合网站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无缝融入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坚决杜绝一关了之、随意下线、“假整合”等行为。要加强整合后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内容不少、数据不丢、保障不减,同时要做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有关数据核查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完整无误。整合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本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专项考评内容。

(四)提升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水平。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抓好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加大对假冒政府网站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8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自查工作,自查情况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本次普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与本单位2018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自查情况一并报送。

附件:2018年第二季度各区、各部门政府网站运行和检查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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