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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 从9月起按户籍地发放

2018-08-15 09:07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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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上线“民声热线”透露:
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 从9月起按户籍地发放

14日,省审计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栏目,就群众关心的教育保障惠民政策落实不精准等问题作出回应。

贫困户陈先生是湛江人,其一家人长期居住在中山,女儿在中山一家民办小学读书。陈先生说,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发了两年,如果不是偶然在微信群里看到,自己可能至今都不知道有这项惠民政策。今年上半年,陈先生按照要求向学校递交了申报材料,申请贫困生子女生活费补助,但至今未领到钱。

“民声热线”调查组发现,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广东省2017年度审计报告显示,4.42万名贫困户子女的生活费补助和免学杂费补助未及时足额发放,共7339.85万元,涉及13个市,而2016年被审计出同样问题的有9个市。

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卢荣春说,主要是宣传不到位以及资金发放制度需要完善。现有的制度是按照贫困学生的学籍发放,“A市的学生到B市来读书,按这个政策是由学生向学校申请,学校再向教育部门提出,教育部门审核以后再发放。但是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这笔资金是由A市掌握,不由B市掌握,导致事权和财权相脱节”。

此外,教育部门掌握的学籍信息和扶贫部门掌握的户籍信息不对称,扶贫部门不知道贫困户的小孩在哪里读书,教育部门不了解哪个小孩是贫困户。

对此,省审计厅将在今年9月开展第三轮审计,采用大数据审计方法来检查之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没有整改到位。省审计厅还将推动修改发放制度,从今年9月开始,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将原来按学籍发放改为按户籍地发放,并推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见习记者 汪棹桴 实习生 谭丽婷 通讯员 胡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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