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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

2018-08-16 08:37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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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对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到2020年,新增培养全科医生不少于5000人,力争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在2020年的基础上再培养全科医生不少于15000人,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云南建设需求。

《意见》明确从5个方面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我省全科医学服务体系方面,重点加强医疗机构中的全科医学科建设。要求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设置全科医学科,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同时,加强县域内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促进全科医生在其中充分发挥作用和实现合理流动。

强化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方面,在以往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不超过3个专业的基础上,明确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由原来的1个专业增加为2个专业(其中1个应是全科医学专业),对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相应人员加注册全科医学执业范围作了细化要求,为相关人员依法履职和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清除了障碍。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方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

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方面,提出实施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制度,人员编制优先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配备。简化全科医生招聘方式,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全科医生使用可实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方式。

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方面,进一步放宽职称晋升学历和资历条件。明确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以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时着重考查临床工作能力、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同时,职称晋升政策进一步向边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记者 陈鑫龙)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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